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對職工退休退職辦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對職工退休退職辦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對職工退休退職辦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對職工退休退職辦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的決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對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部分規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