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修改《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批復
關于同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修改《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批復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同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修改《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批復
關于同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修改《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批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你所《關于提請審批我所〈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和〈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請示》(中金所監字[2010]9號)收悉。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批準你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二、批準你所修改《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請你所切實做好相關宣傳和培訓工作。在上市股指期貨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后,請你所上報上市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申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