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標準的復函
關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標準的復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標準的復函
關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標準的復函
保監廳函〔2010〕76號
大連保監局:
你局《關于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許可標準的請示》(連保監發〔2010〕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注冊資本不足人民幣1000萬元的保險經紀公司,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每申請設立一家分支機構,應當至少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20萬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首次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至少增加注冊資本100萬元。
二、注冊資本不足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在其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每申請設立一家分支機構,應當至少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20萬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