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0〕8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關于2010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今年國務院工作總的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搞好宏觀調控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著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著力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提高宏觀調控水平,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積極做好宏觀調控工作。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根據新形勢新情況不斷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把握好政策實施的力度、節奏和重點,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穩定物價總水平。(發展改革委牽頭。明確一個部門牽頭的,有關部門配合,但不一一列出。下同)
(二)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度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安排中央財政赤字8500億元,繼續代發地方債2000億元。繼續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繼續向“三農”、民生、社會事業等領域傾斜,支持節能環保、自主創新和欠發達地區的建設。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壓縮公用經費。切實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增強內外部約束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財政風險。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和非稅收入管理,嚴厲打擊偷騙稅行為,做到應收盡收。(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三)繼續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信貸合理充裕。優化信貸結構,落實有保有控的信貸政策,加強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有效緩解農戶和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嚴格控制對“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強化貸后管理,確保信貸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積極擴大直接融資,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擴大股權和債券融資規模,更好地滿足多樣化投融資需求。加強風險管理,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探索建立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強化對跨境資本流動的有效監控,防范各類金融風險。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四)積極擴大居民消費需求。繼續提高農民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部分優撫對象待遇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強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消費能力。鞏固擴大傳統消費,積極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訓、養老、家庭服務等消費熱點,促進消費結構優化升級。擴大消費信貸。加強商貿流通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努力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繼續實施和完善鼓勵消費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幅提高家電下鄉產品最高限價,增加品種和型號,擴大補貼范圍,完善補貼標準和辦法,加強對中標企業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完善家電、汽車以舊換新和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按7.5%征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旅游局等負責)
(五)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各級政府投資要集中力量保重點。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資金安排主要用于項目續建和收尾,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扎實推進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鼓勵擴大民間投資,完善和落實促進民間投資的相關政策。加強和改進投資管理,嚴格執行用地、節能、環保、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和產業政策,切實防止重復建設。對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建設項目,要加強全程監督,堅決避免以擴大內需為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堅持科學民主決策,確保公共投資真正用于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審計署等負責)
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
(六)繼續推進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用好技改專項資金,引導企業開發新產品和節能降耗。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推動優勢企業兼并困難企業,促進企業兼并重組。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全面提升產品質量,引導企業以品牌、標準、服務和效益為重點,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社會責任,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和誠信體系建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證監會、電監會、能源局負責)
(七)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信息網絡和高端制造產業。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研發和推廣應用,推動“三網”融合取得實質性進展,加快物聯網的研發應用。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證監會、廣電總局、能源局等負責)
(八)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抓緊修訂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信息服務網絡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進一步減少、簡化行政審批,堅決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繼續落實財政對中小企業支持政策,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中央財政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覆蓋中小企業,中央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106億元,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發展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在稅前扣除的政策。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切實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科技部、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統計局、監察部等負責)
(九)加快發展服務業。進一步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和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大力發展金融、物流、信息、研發、工業設計、商務、節能環保服務等面向生產的服務業,促進服務業與現代制造業有機融合。大力發展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和物業服務、社區服務等面向民生的服務業,加快發展旅游業,積極拓展新興服務業領域。加快構建和完善以生產銷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務為主體的農村生產生活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服務業準入制度,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進一步完善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逐步實現國家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工業基本同價。(發展改革委牽頭)
(十)打好節能減排攻堅戰和持久戰。以工業、交通、建筑為重點,大力推進節能,提高能源效率。扎實推進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和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今年新增80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所有燃煤機組都要加快建設并運行煙氣脫硫設施。加強環境保護,積極推進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等工作,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500萬立方米、垃圾日處理能力6萬噸。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和節能環保產業。支持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示范推廣和能力建設。抓好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工作。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廢物回收利用、余熱余壓發電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資源。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強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大力開發低碳技術,推廣高效節能技術,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強智能電網建設。加快國土綠化進程,增加森林碳匯,新增造林面積不低于592萬公頃。努力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取得新進展。(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電監會、海洋局等負責)
(十一)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繼續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認真落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規劃和政策。加快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加強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支持。重點抓好西藏和四省藏區、新疆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等負責)
三、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強化農業農村發展基礎
(十二)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穩定糧食生產,擴大油料種植面積,增加重要緊缺農產品供應,大規模開展糧棉油糖高產創建,大規模開展園藝產品生產和畜牧水產養殖標準化創建,保障“米袋子”、“菜籃子”安全。繼續實施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增加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中央財政安排補貼資金1335億元。進一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早秈稻、中晚秈稻、粳稻每50公斤分別提高3元、5元和10元,小麥每50公斤提高3元。繼續實施重要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加強對產糧大縣、養豬大縣、養牛大縣的財政扶持。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進一步加大扶貧開發力度。(農業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扶貧辦、糧食局、科技部等負責)
(十三)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堅持財政支出優先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優先投向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央財政安排“三農”投入8183億元,地方各級財政也要增加投入。以主產區為重點,全面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規劃。以農田水利為重點,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大中型灌區的配套改造,擴大節水灌溉面積,建設高標準農田,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以良種培育為重點,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實施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積極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加快建設鄉鎮和區域性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科技部、質檢總局、林業局等負責)
(十四)深化農村改革。毫不動搖地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在依法自愿有償流轉的基礎上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啟動國有林場改革。深化農墾體制改革。繼續推進草原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加快培育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深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農業部、法制辦、林業局、人民銀行、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國土資源部、銀監會、保監會、中央編辦等負責)
(十五)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著力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壯大縣域經濟,大力加強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引導非農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鎮集聚,鼓勵返鄉農民工就地創業。城鄉建設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和生活問題,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進一步增加農村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投入,啟動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擴大農村沼氣建設規模,今年再解決6000萬農村人口的安全飲水問題,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公安部、農業部、水利部、教育部、科技部、能源局等負責)
四、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十六)推進教育改革。抓緊啟動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對辦學體制、教學內容、教育方法、評價制度等進行系統改革。堅持育人為本,大力推進素質教育。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和辦學模式,提高辦學和人才培養水平。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滿足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十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合理布局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盡快使所有學校的校舍、設備和師資達到規定標準。為農村中小學班級配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讓廣大農村和偏遠地區的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加強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加大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的支持。(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民委負責)
(十八)繼續加強職業教育。以就業為目標,整合教育資源,改進教學方式,著力培養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負責)
(十九)推進高等學校管理體制和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高等學校適應就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調整專業和課程設置,推動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學術發展緊密結合,激勵教師專注于教育,努力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創建若干一流大學,培養杰出人才。中央財政加大對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的支持。(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二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從多方面采取措施,吸引優秀人才投身教育事業,鼓勵他們終身從教。重點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培訓,鼓勵優秀教師到農村貧困地區從教。加強師德教育,增強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二十一)加快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認真貫徹自主創新的方針,全面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著力突破帶動技術革命、促進產業振興的關鍵科技問題,突破提高健康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技問題,突破增強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的戰略高技術問題。前瞻部署生物、納米、量子調控、信息網絡、氣候變化、空天海洋等領域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能源局負責)
(二十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的問題,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創造、應用和保護。進一步激發廣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會的創新活力。(科技部、知識產權局、財政部、工商總局負責)
(二十三)加快人才資源開發。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突出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專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積極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建立健全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等多元化的人才培養投入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努力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制度環境,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等負責)
五、大力加強文化建設
(二十四)大力發展文化、體育事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需求和權益。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文化資源配置向基層特別是農村和中西部地區傾斜,推進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免費開放。繼續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產業,鼓勵文化創新,培育骨干文化企業,生產更多健康向上的文化產品,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文化需求。促進哲學社會科學、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檔案事業發展,繁榮文學藝術創作,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大力發展公共體育事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人民的身體素質。辦好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體育總局、社科院、檔案局、文物局、教育部、中國殘聯、僑辦負責)
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進步
(二十五)千方百計擴大就業。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中央財政投入433億元用于促進就業。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和退伍轉業軍人就業安置工作。繼續實行“五緩四減三補貼”就業扶持政策。加強政策支持和就業指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拓寬就業、擇業、創業渠道,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等多種形式的靈活就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建立健全公共投資帶動就業的機制。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11號),繼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重點提高農民工和城鄉新增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勞動力輸出輸入地區協調協作機制,引導勞動力特別是農民工有序流動。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教育部、農業部等負責)
(二十六)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扎實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試點范圍擴大到23%的縣。加快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將全國130萬“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積極推進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再提高10%。進一步增加各級政府對社會保障的投入,中央財政安排3185億元。多渠道增加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加強監管,實現保值增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等負責)
(二十七)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健全城鄉低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動態管理、應保盡保。完善孤兒救助制度。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好扶殘助殘的各項政策。(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負責)
(二十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財政、稅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調節作用。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監管辦法。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堅決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金融監管機構等負責)
(二十九)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財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專項補助資金632億元。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范圍。各級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執行年度建設計劃,確保土地、資金和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繼續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費,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加快普通商品房項目審批和建設進度,規范發展二手房市場,倡導住房租賃消費,盤活住房租賃市場。抑制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執行力度,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大力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辦法,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加大對圈地不建、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等負責)
(三十)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繼續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把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的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120元,并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開展農村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障試點,盡力為這些不幸的兒童和家庭提供更多幫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三十一)推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6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其他醫療機構也要優先選用基本藥物。推進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和統一配送。(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負責)
(三十二)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完成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劃,大規模開展適宜人才培養和培訓。進一步完善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和鄉村醫生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落實崗位績效工資。開展社區首診試點,推動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功能區分合理、協作配合、互相轉診的服務體系。(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十三)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切實加強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和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衛生部牽頭)
(三十四)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堅持基本醫療的公益性方向,創新體制機制,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改善醫患關系。大力支持社會資本興辦醫療衛生機構,在服務準入、醫保定點等方面一視同仁。扶持和促進中醫藥(包括民族醫藥)事業發展。(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負責)
(三十五)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工作。落實好農村婦女婦科疾病定期檢查和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加強出生缺陷干預,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試點,做好孕產婦和嬰幼兒保健工作。繼續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切實保護好婦女和未成年人權益。加強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加快建立健全養老社會服務體系。(人口計生委、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國殘聯、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
(三十六)進一步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認真落實中央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優先支持邊疆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加快完成邊境一線地區危舊房改造,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優先在邊境縣、民族地區貧困縣試點。加大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力度。繼續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重視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民族地區生態環境。切實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公共服務、就業和管理工作。加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教育。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國家民委、財政部、宗教局負責)
七、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進一步擴大開放
(三十七)繼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母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實現產權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推進壟斷性行業改革,推進公用事業改革,切實放寬市場準入,積極引入競爭機制。著力營造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好地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國資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鐵道部、電監會等負責)
(三十八)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擴大用電大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完善農業用水價格政策。改革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水利部、電監會、能源局等負責)
(三十九)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增強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健全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編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增強財政預算的透明度。繼續做好增值稅轉型工作。推進資源稅改革。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財政部牽頭)
(四十)健全金融體系。繼續完善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改善經營管理機制,提高風險管控能力。繼續推動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資產管理公司轉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推動中小金融機構規范發展。大力發展金融市場,鼓勵金融創新。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逐步發展境外及跨境人民幣金融業務。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加快發展農業保險。(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財政部負責)
(四十一)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在科學分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央編辦牽頭)
(四十二)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特別是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拓寬群眾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的渠道和形式。依法治國,健全法制,重視規范和監督權力運行的法律制度建設。創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機制,擴大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民政部、法制辦負責)
(四十三)穩定發展對外貿易。堅持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和以質取勝戰略,鞏固傳統市場,大力開拓新興市場。落實和完善出口退稅、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各項政策措施,繼續改善海關、質檢、外匯等方面的服務。優化出口產品結構,穩定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擴大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努力培育出口品牌和營銷網絡,繼續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積極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重點擴大先進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和國內緊缺物資進口,穩定各項進口促進政策和便利化措施,積極推動發達國家放寬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限制。(商務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等負責)
(四十四)推動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協調發展。優化利用外資結構,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等各類功能性機構,鼓勵中外企業加強研發合作。鼓勵外資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加快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促進“引資”與“引智”相結合。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符合國外市場需求的行業有序向境外轉移產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海外并購,深化境外資源互利合作,提高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質量。進一步簡化各類審批手續,落實企業境外投資自主權。“走出去”的企業要依法經營,規避風險,防止惡性競爭,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良好形象。(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四十五)深化多邊雙邊經貿合作。加強和改善與發達國家的經貿關系,深化與發展中國家的互利合作,認真落實中非務實合作八項新舉措。發揮經濟高層對話和雙邊經貿聯委會作用。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步伐。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推動早日達成更加合理、平衡的談判結果。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妥善處理貿易摩擦。(商務部、外交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六)做好上海世博會籌辦舉辦工作。把上海世博會辦成一屆成功、精彩、難忘的盛會。(上海世博會組委會、執委會等負責)
八、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四十七)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以轉變職能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更加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的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中央編辦、監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食品安全辦、衛生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安全監管總局等負責)
(四十八)健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修訂國家總體應急預案,開展“十二五”期間全國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與救援機制。建立健全目標考核、督導檢查、責任追究制度,提高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國務院辦公廳牽頭)
(四十九)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合理調節社會利益關系。認真解決企業改制、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爭議、涉法涉訴等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改善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著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防范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安全部、信訪局、司法部、國家民委、宗教局負責)
(五十)努力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堅持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使各項政策更加符合實際、經得起檢驗。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做到令行禁止。強化行政問責,對失職瀆職、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嚴肅追究責任。切實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努力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加快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監察部、審計署、法制辦負責)
(五十一)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決執行中央關于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把查處違法違紀大案要案,作為反腐敗的重要任務。充分發揮監察、審計部門的作用,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各項制度,特別要健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等領域的管理制度,增強制度約束力。堅持勤儉行政,反對鋪張浪費,不斷降低行政成本。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禁止高檔裝修辦公樓,加快公務接待、公車使用等制度改革,從嚴控制公費出國出境。切實精簡會議和文件,特別要減少形式重于內容的會議、慶典和論壇。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和行政復議制度,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監察部、審計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外交部、國管局、法制辦等負責)
九、加強國防、港澳臺僑、外交工作
(五十二)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強國防科研和武器裝備建設。全面加快現代軍隊后勤建設。加強武警部隊全面建設,增強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維穩能力。加強國防動員和后備力量建設。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負責)
(五十三)全力支持香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支持香港鞏固并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發展優勢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持澳門發展旅游休閑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認真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積極推進港珠澳大橋等大型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珠海橫琴島開發,深化粵港澳合作,密切內地與港澳的經濟聯系。(港澳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負責)
(五十四)不斷開創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新局面。密切兩岸經貿金融交往,深化產業合作,支持在大陸的臺資企業發展,維護臺胞合法權益。鼓勵有條件的大陸企業赴臺投資。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兩岸交流合作中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拓展文化教育交流,加強兩岸民眾和社會各界交流。(臺辦牽頭)
(五十五)進一步做好僑務工作。認真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維護海外僑胞、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支持他們傳承中華文化,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和促進和平統一大業。(僑辦、外交部負責)
(五十六)繼續推進全方位外交。積極參與國際體系變革進程,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統籌協調好雙邊外交與多邊外交、國別區域外交與各領域外交工作,推動我國與各大國、周邊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關系全面深入發展。抓住中國-東盟自貿區全面建成、上海合作組織召開峰會等契機,積極推進區域合作。進一步做好應對氣候變化、能源資源合作等方面的對外工作,在妥善解決熱點問題和全球性問題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外交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抓緊制定本部門、本單位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并在落實過程中進一步細化、實化;要加強相互配合,及時做好溝通和協調,牽頭部門應主動會同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應予積極配合;要加強督促檢查,對各項工作要明確責任、周密部署,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不折不扣地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根據形勢的變化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有關政策措施,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國務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