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組織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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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教育部關于組織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
教育部關于組織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
教改函[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公開征求意見以來,社會各界積極建言獻策,很多地方希望先行先試。為做好《規劃綱要》貫徹落實工作,扎實有序地推進教育改革,決定從今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分區域、有步驟地開展改革試點。為制訂《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現將《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工作重點》印發給你們,請緊密結合實際,確定改革重點,研究改革措施,提出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方案。
試點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著力破除制約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和突出矛盾,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從關鍵環節入手,推進培養體制、辦學體制、管理體制、保障機制等方面的系統改革,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職業教育能力建設、高等教育質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積極探索辦好學前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為全面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積累經驗。
試點工作的重點內容是: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明確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職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升學考試,推進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改進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改革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等。
申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要求是:有一定工作基礎、愿意先行先試的地區和學校,選擇一項或幾項申報改革試點。每項改革都要提出試點方案,包括改革事項、改革目標、改革措施、保障條件、試點周期、需要的支持政策等內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鼓勵體制機制創新、有利于擴大教育資源的原則,在與相關部門充分協商論證的基礎上,形成本地教育改革試點方案,經省級政府同意后,以省(區、市、兵團)為單位于5月30日前報送教育部。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改革試點方案按隸屬關系報送。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按照分省申報、專家評審、協商論證、綜合平衡、統一部署的原則確定,優先選擇改革目標明確、政策措施具體、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強的試點方案,綜合形成國家總體方案。未列入國家總體方案的試點,由各地自行組織實施。國家試點地區和單位,將根據綜合改革的需要和各地試點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聯 系 人:王洪元
聯系電話:010-66092252
電子郵箱:tgb@moe.edu.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1.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工作重點.doc
附件: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工作重點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要求,按照 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推進教育改革的重要部署,為做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啟動實施工作,特提出如下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立足基本國情,遵循教育規律,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解放思想,大膽突破,激發活力,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重大現實問題。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努力解決深層次矛盾,把人民是否滿意作為檢驗教育改革的根本標準,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經濟社會需要作為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統籌謀劃,確保改革協調有序推進。搞好總體設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立足當前與兼顧長遠相結合,綜合改革與專項改革相結合,著眼于事關全局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有計劃、有步驟地平穩推進,確保改革的科學性、系統性。堅持因地制宜,鼓勵各地各校大膽試驗。要把整體部署和局部試點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地方、學校和師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各地各校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增強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內在動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教育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重點任務
(一)培養體制改革
1.推進教育教學內容、方法改革。組織開展教育觀念、教學方法大討論。改革教學內容、教育方法和評價制度。探索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推進素質教育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完善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管理制度。適應時代要求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系統規劃大中小學德育課程。加強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建設。完善有關民族地區和內地民族班“雙語”教育課程體系。
2.推進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深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深化高考綜合改革、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擴大本科與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模式等改革試點。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
3.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開展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啟動新一輪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全面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開展研究生專業學位培養模式綜合改革試點,優化研究生培養類型結構。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博士生的體制機制。開展“985工程”建設改革創新試點。啟動實施卓越工程師、卓越醫師教育培養計劃,推進工程教育、醫學教育改革。
4.探索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銜接試點。探索建立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開展普通高等學校繼續教育課程認證、學分積累和轉換試點。研究制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課程改革方案。創新工作機制,開展學習型社會建設試點。
(二)辦學體制改革
1.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探索政府、行業、企業及社會各方分擔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機制。推進校企合作,完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體制機制,促進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研究制訂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東部與西部、城市與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擴展合作領域和規模。修訂職業教育專業目錄。
2.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開展大學內部治理結構改革試點。推動建立健全大學章程。建立高等學?倳嫀熤贫取U{整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改革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
3.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清理并糾正歧視民辦教育的政策和做法。開展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探索公共財政支持民辦教育具體政策。健全民辦教育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探索獨立學院管理和發展的有效方式。
4.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改進中外合作辦學審批管理辦法,探索建立質量保障制度。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制定國外高水平大學來華合作辦學計劃。完善政策,擴大來華留學規模。
(三)管理體制改革
1.明確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職責。探索政府舉辦和鼓勵社會力量辦園的措施和制度。研究制定幼兒園規范管理意見。
2.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多種途徑解決擇校問題。推進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探索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的有效途徑。推進區域內校長、教師流動。擴大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試點。探索公辦學校多種辦學形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探索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探索促進內地與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交流協作的有效途徑和機制。
3.改進高等教育管理方式。開展高等學校分類指導、分類管理試點。推進行業、地方與高校共建,探索共建新模式,建立產學研聯盟長效機制。制定省級政府依法審批設立實施?茖W歷教育高等學校的具體辦法。改革學位授權審核制度,強化省級政府對區域增列學位授權點的統籌權限。擴大研究生院單位設置博士學位授權點自主權。設立高等教育撥款咨詢委員會。制定逐步縮小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區域差距的政策措施。
4.深化教育行政管理改革。研究制訂教育質量基本標準。成立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加強教育督導,探索有效履行督導職能的體制機制。研究制訂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
(四)保障機制改革
1.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研究制訂優秀教師到農村貧困地區從教的具體措施。開展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特殊崗位津貼試點。開展農村學校教師周轉房建設試點。研究制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資格制度,啟動教師資格注冊制度試點。探索中小學、中職校長職級制。制訂并實施中小學教師和校長培訓計劃。開展大中小學校長和骨干教師海外研修培訓。建立完善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制度,研究制訂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全面規劃有關民族地區和內地民族班“雙語”教師隊伍建設,探索建立“雙語”教師保障制度。
2.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機制。開展建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長效機制試點。探索政府收入統籌用于支持教育的辦法。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績效評估和加強經費使用管理和監督的政策措施。制訂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生資助政策。
3.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啟動國家“金教”工程頂層設計;I建國家優質教育資源中心。重點加強農村學校信息基礎建設。探索開放大學建設模式。
4.加強學風和廉政建設。完善以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學術評價機制。探索建立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完善教育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健全高校廉政風險防范機制。
5.推進教育出版和高校附屬醫院改革。深化出版體制改革,實現轉企改制,組建中國教育出版集團。研究擬定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意見,加強醫學人才臨床能力培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教育體制改革的緊迫性、復雜性、艱巨性,高度重視,精心謀劃,把教育體制改革工作作為事關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大事來抓。要根據國家總體要求,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改革意見,確定改革重點,制定改革方案,研究改革措施,注重改革實效。改革方案的設計和改革試點的進行,都必須堅持科學精神,遵循客觀規律,防止形式主義,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
(二)精心組織試點。各地各單位要在統籌考慮的基礎上做好試點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確定的改革試點,要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改革措施。承擔國家改革試點任務的地方和單位,要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按計劃進度開展試點任務。試點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成果,請及時報送教育部。
(三)搞好宣傳推廣。教育體制改革十分復雜,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重大政策出臺前要充分論證,發揚民主,廣聚眾智。對在改革實踐中涌現的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只要有利于教育事業科學發展,都應給予保護和支持。要尊重廣大教師的首創精神,認真總結各地各校成功經驗,組織交流,積極推廣。要多做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工作,多做政策宣傳、解疑釋惑的工作,多做增進共識、統一思想的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