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萍鄉市應急管理專家組工作試行規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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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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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府辦發〔2010〕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萍鄉市應急管理專家組工作試行規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萍鄉市應急管理專家組工作試行規則
第一章總則
一、為進一步發揮專家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支持作用,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科學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促進應急管理工作,根據《萍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建立萍鄉市應急管理專家組(簡稱專家組)。為保證專家組相關工作的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規則。
二、本工作規則使用于專家組專家資格認定、入選及專家組工作活動。
第二章工作內容
三、專家組的工作是為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據有關工作安排,開展或參與調查研究。
(二)受委托,對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突發事件進行分析、研究,必要時參加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三)為市應急管理有關數據庫建設提供指導。
(四)參與全市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或市政府應急辦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人員組成
第四條專家組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綜合管理五個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
第五條遴選的專家組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具備以下入選條件:
。ㄒ唬┚哂辛己玫恼嗡枷胨刭|、嚴謹的科學精神、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二)原則上具有中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專業范圍內具備較高的科研和技術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
。ㄈ⿲惫芾砉ぷ髯栽、有熱忱、有責任感,善于聽取各方面意見,在本地區同行中有較高的聲望和組織協調能力;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ㄋ模┥眢w健康,年齡原則上在65歲以下(兩院院士年齡不限,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原則上在70歲以下),在精力和時間上能夠保證參加專家組的相關工作和活動。
第六條有關單位根據以上條件推薦本領域的相關專家建議名單,經市應急辦匯總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
第七條聘請專家組成員,由市政府頒發聘書,聘期三年。聘期屆滿,自動離職,繼續聘任的,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取消、增加、調整專家組成員,由有關單位或市應急辦提出有關意見及事由,經市應急辦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九條專家組日常工作的按以下方式開展:
(一)每年擇時召開全市應急管理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安排專家組年度工作。
。ǘ└鶕ぷ餍枰,不定期組織專家座談或會商,研究有關應急管理專項工作。
。ㄈ┹^大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市應急管理專家咨詢和技術指導程序。
。ㄋ模└鶕斌w系建設情況,必要時確定若干重點課題,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專題調研。
(五)受委托開展其他專項工作。
第十條以專家組名義開展工作形成的研討意見、評審結果和論證結論等,由市應急辦報送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
第十一條專家組內部要嚴格按照專家組工作規則和工作計劃開展工作,對重大問題要積極主動地組織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健全內部監督自律制度,未經批準,專家組成員不得以專家組的名義組織任何活動,并對以下事項保密:
。ㄒ唬┮詫<医M成員身份開展的有關涉密工作。
。ǘ﹪、省、市有關規定涉及的保密事項。
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專家組成員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市應急辦承擔專家組秘書處工作,負責聯絡、組織、有關工作安排等專家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市應急辦組織專家組開展工作,所需工作經費,由市財政局核定,按程序解決。專家組成員勞務補貼由市應急辦按照規范、合理、平衡原則確定。
第十四條專家組成員參加專家組工作,所在單位及有關涉及部門要提供便利,支持配合。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工作規則由市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各地、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應急專家組相關工作規則。
第十七條本工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