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峰會公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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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
核安全峰會公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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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3日,首屆核安全峰會在華盛頓發表公報。全文如下:
核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安全最具挑戰性的威脅之一,強有力的核安全措施是防止恐怖分子、犯罪分子及其他非授權行為者獲取核材料的最有效途徑。
除了在核裁軍、核不擴散及和平利用核能方面有共同目標之外,我們在核安全方面也有共同的目標。因此,我們于2010年4月13日齊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承諾加強核安全和減少核恐怖主義威脅。這方面的成功需要負責任的國家行動以及持續和有效的國際合作。
基于我們為增進核安全而共同努力,我們歡迎并與奧巴馬總統共同呼吁在4年內確保所有易流失核材料安全。
鑒此,我們:
1、重申各國根據各自國際義務,對維護各自控制的所有核材料,包括核武器中使用的核材料,及核設施的有效安全,以及對防止非國家行為者獲取惡意使用此類材料所需的信息或技術負有根本責任;強調建立強有力的國家核安全立法和監管框架的重要性;
2、呼吁各國作為國際社會整體為增進核安全作出共同努力,并在必要時尋求和提供協助;
3、確認高濃鈾和分離钚需要采取特別防范措施,同意在適當情況下推動采取措施加強此類材料的安全、衡算和集中存放;在技術和經濟可行的情況下,鼓勵將使用高濃鈾的反應堆轉化為使用低濃鈾,并最大限度減少使用高濃鈾;
4、致力于全面履行所有現行核安全承諾,并根據各自國內法律、政策和程序努力加入那些尚未加入的承諾;
5、支持將經修訂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和《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國際核安全文書的目標作為全球核安全體系的實質要素;
6、重申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國際核安全框架中至關重要的作用,并將努力確保該機構繼續擁有所需的適當的機制、資源和專業知識,以根據其《規約》、相關大會決議和《核安全計劃》,在其授權范圍內開展活動;
7、確認聯合國的作用和貢獻,以及“打擊核恐怖主義全球倡議”和八國集團倡導的“應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材料擴散全球伙伴計劃”在各自授權和成員國范圍內的貢獻;
8、認識到有必要通過技術開發、人力資源開發、教育和培訓加強核安全能力建設,以及在雙邊、地區和多邊層面開展合作促進核安全文化;強調優化國家合作和協調援助的重要性;
9、確認各國有必要就有效防止和應對核非法販運事件開展合作;同意根據各國法律和程序,通過雙邊和多邊機制,在核探測、分析鑒定、執法和新技術開發等相關領域分享信息和專業知識;
10、確認包括私營部門在內的核工業界在核安全方面的持續作用,并將與核工業界共同努力,確保將實物保護、材料衡算及核安全文化置于必要的優先地位;
11、支持實施強有力的核安全操作規范,同時這些操作規范不應侵害各國為和平目的開發和利用核能和核技術的權利,并將促進核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以及
12、確認有助于核材料安全的措施對于放射性材料安全具有價值,并鼓勵為確保此類材料的安全作出努力。維護有效的核安全需要各國在國際合作協助下持續努力,并在自愿基礎上采取行動。我們將通過與所有國家開展對話和合作,促進加強全球核安全。
鑒此,我們發表《峰會工作計劃》以指導各國和國際行動,包括在相關國際論壇和組織框架下的合作。我們將于2012年在韓國舉行下一屆核安全峰會。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