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擴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范圍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擴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范圍的通知
財政部
關于進一步擴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范圍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擴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范圍的通知
財金〔2010〕117號
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廳,財政部駐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云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工作自2009年開展以來,在調動金融機構支農積極性,引導社會資金回流“三農”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效果。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做好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0年起,增加河北、遼寧、吉林、江西、山東、湖北、廣西、四川、陜西、甘肅等10省(區)開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工作。全部試點省(區)統一執行《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0〕 116號)。
二、2009年度獎勵資金審核撥付及檢查評價等工作,仍按《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0號)執行。
三、請你們高度重視試點工作,認真執行,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財政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