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抓緊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抓緊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抓緊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抓緊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的通知
1985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保衛部,鐵路運輸高級法院、鐵路運輸檢察院、鐵路公安局:
最近,不少地方發現了一些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例如:四川發現有人用工業酒精兌水,冒充白酒販賣,致使多人中毒死亡;哈爾濱一肉制品廠把大量氧化囊蟲豬肉和疫病豬肉,加工成熟肉制品出售;山西運城一制藥廠非法制造、銷售大量安鈉咖粉及其制品,毒害城鄉居民;福建晉江幾十家工廠大批制造、販賣假藥等等。這些犯罪分子貪圖不義之財,達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各地群眾對此十分憤慨,強烈要求政法部門依法予以嚴懲。
為了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證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對于當前出現的這種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各級政法部門必須抓緊從嚴打擊。
一、各級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把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毒品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作為當前“嚴打”斗爭的一項重點來抓。對已經發現的這類案件,有關政法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迅速查實案情,及時依法懲處。
二、公、檢、法、司在最近期間內,要集中力量抓幾件證據確鑿、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的典型大案,依法從嚴懲處。該重判的一定重判,決不能手軟。對重大典型案件要大張旗鼓地公開宣判,并與宣傳部門配合,除毒品案件外,進行公開報道,以張揚法制,震懾罪犯,教育群眾。
三、今后,各級政法部門要充分認識打擊這類犯罪的重要性、長期性、艱巨性,主動與工商行政管理和衛生等有關部門配合,密切注意這類犯罪的動向,一經發現,務必依法嚴懲。對觸犯刑律的,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能以經濟制裁代替判處刑罰。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以上意見,請各級公、檢、法、司部門立即認真研究,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迅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