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通藥品電子監管系統集成商測試服務的通知
關于開通藥品電子監管系統集成商測試服務的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開通藥品電子監管系統集成商測試服務的通知
關于開通藥品電子監管系統集成商測試服務的通知
食藥監辦函[2010]46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基本藥物實施電子監管工作,保障藥品生產企業能夠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總體部署和《關于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0〕194號)要求,完成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藥品生產企業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接口標準》(電子版見政府網站),進行企業自身信息化系統的升級或改造,滿足藥品電子監管工作要求。
二、采納藥品生產企業提出的“希望全面了解系統集成商的技術能力,減少企業在選擇集成商方面的盲目性”的建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開通系統集成商測試服務。請有關藥品生產企業選定的集成商及相關的集成商盡快開展測試工作。
三、通過測試的系統集成商名單,將及時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專欄和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上公布。藥品生產企業可參考該名單選擇系統集成商進行自身系統升級或改造。
四、具體測試安排請與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聯系。聯系電話:9500111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