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通知
關于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通知
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部
關于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通知
關于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各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5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社會保險法》順利貫徹實施,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社會保險法》的重大意義
《社會保險法》是建國以來第一部社會保險制度的綜合性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黨和政府履行“讓人人享有社會保障”莊嚴政治承諾的法律保證。《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人民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社會保險法》以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宗旨,把黨關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轉化為長期、穩定的國家法律制度安排,標志著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全面走上法治化軌道,是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同時,《社會保險法》的出臺,與以前頒布實施的《勞動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一起,構成了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完整的頂層架構,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對于發展統一規范、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動的人力資源市場,對于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對于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在法制軌道上實現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廣泛開展《社會保險法》的宣傳工作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宣傳《社會保險法》作為當前新聞宣傳和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并及時納入“六五”普法規劃,按照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計劃,做好《社會保險法》宣傳普及工作。
重點宣傳《社會保險法》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則、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權利義務以及法律發展完善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的主要亮點等。要針對不同對象,廣泛采用宣傳畫、宣傳冊、宣傳片、宣傳欄、標語橫幅等各種方式,將《社會保險法》中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基本內容,轉化成通俗易懂、簡明好記的形式,送到企業、單位、鄉村、社區、家庭中去,送到廣大人民群眾中去,引導群眾知悉自身的社會保險權益,引導用人單位遵守社會保險法律義務,增強全社會學法、懂法、用法的自覺性。有條件的地區,要開展集中的宣傳活動。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主動宣傳,把握宣傳口徑,正確解讀;堅持輿情分析研判,及時掌握各種輿情動態,有針對性地釋疑解惑和正確引導,為《社會保險法》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認真做好《社會保險法》的學習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的全體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社會保險法》,全面準確把握立法宗旨、基本原則和制度內容。要通過學習,對《社會保險法》確立的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總體框架和發展方向,各項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制度模式、資金來源、享受待遇的條件,以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系等有總體的了解,并結合各自工作貫徹落實。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有計劃、分層次地組織學習培訓。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帶頭參加培訓;要抓好骨干培訓,培養一支宣講《社會保險法》的骨干隊伍;分管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要結合本職工作深入學習研究,做到精確掌握,運用自如。此外,還要積極會同國資委、工會、工商聯、企聯等單位抓好對企業負責人、工會干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培訓。近期,部里將舉辦系列培訓班,對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以及從事社會保險、法制業務工作的同志進行培訓。
為了保證《社會保險法》學習培訓內容的準確性、規范性和權威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立法機構已經專門組織編寫、編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講座》及《社會保險法配套法規規章選編》,作為統一的學習培訓教材。
四、抓緊完善《社會保險法》配套政策法規體系
要根據《社會保險法》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以及確定的原則和授權,抓緊研究制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等方面的配套法規,修訂失業保險、社會保險費征繳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方面的法規規章,逐步形成以《社會保險法》為基礎、以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為支撐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體系。
要對照《社會保險法》規定,抓緊清理現行社會保險方面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與《社會保險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要在法律生效實施前予以修訂或者廢止,以維護法制統一。清理工作要注意做好新舊制度銜接,實現平穩過渡。
五、切實加強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的組織領導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學習貫徹《社會保險法》作為當前工作的首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部里已經成立了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領導小組,制定了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工作方案。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要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要求,并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請各地于11月底前將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聯絡員、貫徹實施工作方案及清理配套法規政策計劃等報送我部。
各地貫徹實施過程中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向我部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司)報告。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