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印發《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印發《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商務部
商務部關于印發《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印發《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大連、上海、南京、無錫、杭州、寧波、青島、重慶、昆明、成都市商務主管部門:
為提高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進流通行業發展,商務部、財政部決定2010年在大連、上海、南京、無錫、杭州、寧波、青島、重慶、昆明、成都市開展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為全面落實試點任務,確保試點工作效果,商務部制定了《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以下簡稱建設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完善相關方案,理清試點工作思路
各試點城市要根據指導意見和建設規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抓緊修改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后組織實施。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進一步明確試點目標,細化試點任務和內容,明確責任主體,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嚴格項目資金管理。技術方案應重點明確城市追溯管理平臺和各流通節點子系統的框架結構、功能需求、技術模式、追溯流程、數據采集及傳輸與應用、操作辦法、資金預算等內容。
二、抓好關鍵環節,確保試點工作效果
(一)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向各類肉類蔬菜流通主體廣泛宣傳試點政策精神及有關工作安排,爭取企業的理解和支持。要將追溯體系建設與企業品牌化經營、內部管理優化、供應鏈流程再造等結合起來,切實保護好企業商業秘密,平衡好公共利益與企業利益,調動企業積極性。尤其要綜合運用政策支持、協議引導、法規規章約束、宣傳教育等手段,推動批發市場實行電子化結算,確保經營商戶全面使用電子秤,遵守有關追溯管理制度。
(二)嚴格項目招標管理。要按照《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確定的資質條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確定資質高、信譽好、熟悉流通行業的項目承辦企業。
(三)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建立健全資金管理辦法,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資金支持方向和程序,用好用活財政資金,杜絕挪用、截留,確保資金使用效果。
三、嚴格執行進度安排,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0月底前)。完善試點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細化建設任務和內容,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專門的工作機構,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等。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5月底前)。2010年11月底前,確定納入試點的流通節點企業名單;2010年12月底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正式確定軟件開發商和硬件供應商;2011年5月底前,完成軟件開發、硬件設備采購及硬件集成,出臺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并對流通節點進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備軟件和硬件安裝條件。
(三)安裝調試階段(2011年7月底前)。完成各流通節點相關軟件和硬件的安裝,并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臺和節點子系統、中央平臺之間的數據連接調試工作;開展商戶備案及集成電路卡(IC卡)發放工作,并組織流通節點管理人員及部分商戶進行培訓。
(四)試運行階段(2011年8月底前)。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投入試運行,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臺與節點子系統的性能測試和安全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完善城市追溯管理平臺和節點子系統功能。
(五)評估驗收階段(2011年9月底前)。根據指導意見、建設規范及專門的考核評估辦法(另發),進行自測驗收,并于2011年9月10日前向財政部、商務部報送驗收材料。財政部、商務部組織審核,9月底前進行現場驗收和審計抽查。
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試點城市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探索、認真落實。自2010年11月起,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報商務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映。
聯 系 人:市場秩序司 袁明松 于 曉
聯系電話:010-85093352 010-85093346
傳 真:010-85093353
郵 箱:shangwuzhifa@mofcom.gov.cn
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