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工程建設標準體系(鐵路工程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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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于發布《工程建設標準體系(鐵路工程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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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標[2010]181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家人防辦,總后基建營房部,有關行業協會:
為適應我國鐵路工程建設發展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根據我部計劃安排,《工程建設標準體系(鐵路工程部分)》由鐵道部組織研究并編制完成,現予批準發布。
《工程建設標準體系(鐵路工程部分)》適用于指導鐵路工程建設標準的制訂、修訂和管理,是組織開展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標準制修訂、提高標準編制質量和水平、加強標準管理的基本依據,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