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做好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關于做好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做好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資便字〔2010〕265號
部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7號)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管辦發〔2010〕31號)要求,現就做好我部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和集中采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使用正版軟件專項檢查工作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使用正版軟件的重要意義,對本單位使用軟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檢查,檢查重點是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使用情況。對檢查情況特別是檢查中發現的非正版軟件使用情況要進行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見,落實正版軟件使用管理責任,建立正版軟件使用長效機制。
二、細化正版軟件采購需求并按規定實施采購
各單位應在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細化正版軟件采購需求,包括統計各部門工作人員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采購的軟件數等,并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協議供貨系統實施采購。
三、按期完成統計資料報送和非正版軟件使用整改工作
請部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其他部屬單位于2011年1月20日前,將自查報告和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統計表(見附件)報送部財務司。各單位對非正版軟件使用的整改工作應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并將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部財務司。新聞出版總署和國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和檢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加強軟件資產的使用管理和責任落實
各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軟件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管資〔2010〕491號)要求,加強對軟件的使用管理,明確責任并落實到人,確保將軟件資產作為國有資產納入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范圍,保證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
附件: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統計表
交通運輸部財務司(章)
二Ο一Ο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檔附件:
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統計表.xls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caiwushenji/201012/P020101229376093005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