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審計署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壽集團)及其所屬5家子公司和16家分支機構2009年度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國壽集團下屬6家一級子公司和1家附屬院校。據國壽集團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集團合并資產總額15546.45億元,負債總額14213.96億元,所有者權益1332.49億元,當年營業收入3895.04億元,利潤總額403.33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2009年,國壽集團各項業務發展較快,集團化管控體系逐步完善,風險防范體系基本建立并不斷加強。
一是各項業務快速增長,資金運用成效明顯。根據國壽集團提供的數據及年報反映,2009年國壽集團合并保費收入為3029.92億元,境內壽險市場份額占38.1%,保持市場主導地位;合并減值前投資收益(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868.26億元,同比增長43.39%,減值前總資產投資收益率為6.12%。
二是積極化解歷史包袱,盈利能力逐年增強。國壽集團通過推動壽險主業發展、提高資金運用收益率、加強對留存資產和留存業務資金的管理等措施,有效化解改制前留存業務和資產形成的巨額利差損問題。根據國壽集團年報反映,截至2009年底,國壽集團合并未分配利潤比2005年底增加825.52億元,實現由負轉正。
三是建立多層次產品體系,集團化管理控制體系逐步完善。國壽集團在人身險、財產險、養老險等方面建立了多層次的產品體系,累計為1.6億人次提供保險服務,同時加強對子公司的集團化管控力度,不斷完善風險防范體系,信息系統能夠較好滿足業務發展需要。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保險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6.98億元。
1.違規承保或退保2.42億元,主要是將零散客戶保費以單位名義投保、承諾固定收益或放寬條件承保、退保等問題。如國壽集團山東、安徽、四川、江蘇等4個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以來將收取的零散客戶保費以單位名義投保團體保險2790.17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全面停售了問題較為集中的永泰團體年金險種,將涉及問題保單逐步解除合同,對30名業務負責人及經辦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2.虛增保費收入2.78億元,主要是以循環投保或職工購買保險再退保的方式虛增保費收入。如國壽集團齊齊哈爾地區分支機構為完成保險業務年度計劃,2009年12月由職工個人購買“國壽瑞豐兩全保險”1055.4萬元,2010年1月集中退保,虛增保費收入1055.4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修改了考核制度,建立跟蹤機制,并對8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3.違規給付及理賠1.13億元,其中違規代領保險金、放寬給付條件1.12億元,虛假理賠77萬元主要用于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如國壽集團無錫地區分支機構部分業務員工,2009年代被保險人領取資金1580.16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追回虛假理賠資金70萬元,并對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4.違規支付手續費及傭金6506.53萬元,主要是違規支付高額手續費、向無資質的代理人支付手續費或向正式員工支付傭金等問題。如國壽集團重慶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向144名正式員工支付傭金159.62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終止與問題中介機構的合作,多支付的手續費已調整相關賬目,并對2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此外,國壽集團還存在超出保監會規定范圍進行對外投資等問題。
(二)財務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違規問題3.80億元。其中:會計核算不準確3.75億元,設立“小金庫”511.17萬元。如國壽集團武漢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將學生平安險保費收入103.51萬元存入個人賬戶后,其中25.47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補繳稅款1846.13萬元,追回賬外資金26.25萬元,對10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撤職等處分。
(三)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在業務管理方面,部分所屬機構存在業務操作不規范、應收保費管理不到位致使代理公司挪用保費以及一些規章制度不夠健全等問題。在資料檔案管理方面,部分所屬機構存在會議紀要不完整、保單遺失、物品采購清單與實物驗收單不一致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對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國壽集團對本次審計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組織全系統各級單位做好整改工作。國壽集團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與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提升全系統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相結合,加強從業人員的合規經營教育,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再次組織開展自查工作,進一步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制定或修訂《非銀郵中介業務銷售管理辦法》等150余項制度。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國壽集團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規問題以及管理不規范問題,已移送保監會處理;對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違規問題,依法下達審計決定,作出審計處理,并建議國壽集團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審計署建議國壽集團應進一步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充分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推進保險業務發展。
對國壽集團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審計署將繼續予以跟蹤并適時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壽集團)及其所屬5家子公司和16家分支機構2009年度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國壽集團下屬6家一級子公司和1家附屬院校。據國壽集團財務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集團合并資產總額15546.45億元,負債總額14213.96億元,所有者權益1332.49億元,當年營業收入3895.04億元,利潤總額403.33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2009年,國壽集團各項業務發展較快,集團化管控體系逐步完善,風險防范體系基本建立并不斷加強。
一是各項業務快速增長,資金運用成效明顯。根據國壽集團提供的數據及年報反映,2009年國壽集團合并保費收入為3029.92億元,境內壽險市場份額占38.1%,保持市場主導地位;合并減值前投資收益(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868.26億元,同比增長43.39%,減值前總資產投資收益率為6.12%。
二是積極化解歷史包袱,盈利能力逐年增強。國壽集團通過推動壽險主業發展、提高資金運用收益率、加強對留存資產和留存業務資金的管理等措施,有效化解改制前留存業務和資產形成的巨額利差損問題。根據國壽集團年報反映,截至2009年底,國壽集團合并未分配利潤比2005年底增加825.52億元,實現由負轉正。
三是建立多層次產品體系,集團化管理控制體系逐步完善。國壽集團在人身險、財產險、養老險等方面建立了多層次的產品體系,累計為1.6億人次提供保險服務,同時加強對子公司的集團化管控力度,不斷完善風險防范體系,信息系統能夠較好滿足業務發展需要。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保險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6.98億元。
1.違規承保或退保2.42億元,主要是將零散客戶保費以單位名義投保、承諾固定收益或放寬條件承保、退保等問題。如國壽集團山東、安徽、四川、江蘇等4個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以來將收取的零散客戶保費以單位名義投保團體保險2790.17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全面停售了問題較為集中的永泰團體年金險種,將涉及問題保單逐步解除合同,對30名業務負責人及經辦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2.虛增保費收入2.78億元,主要是以循環投保或職工購買保險再退保的方式虛增保費收入。如國壽集團齊齊哈爾地區分支機構為完成保險業務年度計劃,2009年12月由職工個人購買“國壽瑞豐兩全保險”1055.4萬元,2010年1月集中退保,虛增保費收入1055.4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修改了考核制度,建立跟蹤機制,并對8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3.違規給付及理賠1.13億元,其中違規代領保險金、放寬給付條件1.12億元,虛假理賠77萬元主要用于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如國壽集團無錫地區分支機構部分業務員工,2009年代被保險人領取資金1580.16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追回虛假理賠資金70萬元,并對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4.違規支付手續費及傭金6506.53萬元,主要是違規支付高額手續費、向無資質的代理人支付手續費或向正式員工支付傭金等問題。如國壽集團重慶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向144名正式員工支付傭金159.62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終止與問題中介機構的合作,多支付的手續費已調整相關賬目,并對2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此外,國壽集團還存在超出保監會規定范圍進行對外投資等問題。
(二)財務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違規問題3.80億元。其中:會計核算不準確3.75億元,設立“小金庫”511.17萬元。如國壽集團武漢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將學生平安險保費收入103.51萬元存入個人賬戶后,其中25.47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已調整相關會計賬目,補繳稅款1846.13萬元,追回賬外資金26.25萬元,對10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撤職等處分。
(三)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在業務管理方面,部分所屬機構存在業務操作不規范、應收保費管理不到位致使代理公司挪用保費以及一些規章制度不夠健全等問題。在資料檔案管理方面,部分所屬機構存在會議紀要不完整、保單遺失、物品采購清單與實物驗收單不一致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國壽集團下屬分支機構對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理和處分。
國壽集團對本次審計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組織全系統各級單位做好整改工作。國壽集團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與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提升全系統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相結合,加強從業人員的合規經營教育,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再次組織開展自查工作,進一步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制定或修訂《非銀郵中介業務銷售管理辦法》等150余項制度。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國壽集團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違規問題以及管理不規范問題,已移送保監會處理;對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違規問題,依法下達審計決定,作出審計處理,并建議國壽集團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審計署建議國壽集團應進一步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充分發揮集團整體優勢,推進保險業務發展。
對國壽集團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審計署將繼續予以跟蹤并適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