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的通知
國稅函[201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235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近日下發《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財庫[2011]15號),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事項的通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n10651094.files/n10651095.tif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