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意見
財政部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意見
財行〔2011〕7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軟件資產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精神,扎實推進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軟件資產管理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7號)、《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9號)、《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規范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公共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顯著提升,各級政府機關擁有的軟件資產規模迅速擴大,種類和數量快速增加,軟件資產已經成為政府機關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隨著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軟件使用逐步規范,對軟件資產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對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提高政府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推動我國軟件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完善軟件資產管理制度,不斷規范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促進軟件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軟件資產管理重點環節
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措施,加強經費保障,將政府機關需要采購的正版軟件經費納入預算。與此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要求加強軟件的資產管理,制定軟件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環節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配置環節。政府機關更新、購置軟件要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要在全面掌握本部門軟件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采購的軟件數的基礎上,區分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以及國內企業軟件和國外企業軟件,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件配置計劃,并將正版軟件采購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
(二)使用環節。各級政府機關要加強軟件使用的培訓和管理,嚴格執行軟件使用操作規程。進一步增強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明確正版軟件使用管理責任,加強軟件資產日常管理和維護,充分發揮軟件資產的使用效益,形成自覺使用正版軟件、杜絕盜版侵權的長效機制。要積極探索建立政府機關內部資產管理部門主導、技術管理等部門配合的軟件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資產管理部門在統一管理軟件資產,建立健全軟件資產賬卡的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委托技術管理等部門具體管理部分軟件資產,建立明確的軟件資產使用管理責任制。
(三)處置環節。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對于確實無法整合利用的,經專業技術鑒定后,應當嚴格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程序進行處置,并及時調整資產賬卡。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后,應當及時辦理處置手續,停止使用。為專項工作開發或配發的軟件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失去使用價值且確實無法整合利用的,應當及時進行處置。
三、建立健全軟件資產分類核算管理工作機制
政府機關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各種方式形成的軟件資產均屬于國有資產,應當納入部門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對達到固定資產價值和使用年限標準的軟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2010)等有關規定,納入部門資產進行核算管理。在此基礎上,根據不同軟件資產的特點,區分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軟件資產管理工作。
(一)采購的商業軟件。應當建立健全軟件驗收入庫、保管和領用制度,建立軟件資產賬卡,規范軟件資產財務入賬等基礎管理工作。要嚴格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核心資料的管理工作,確保軟件資產安全,切實維護采購軟件的知識產權。
(二)自行開發或升級的軟件。要切實加強對自行開發、升級軟件的財務核算、資產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合理確定開發或升級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加強軟件資產價值核算,及時組織驗收,建立或調整軟件資產賬卡。要加強對自行開發軟件源代碼、開發檔案、驗收文件等技術資料的歸檔管理,以及自主知識產權保密工作,妥善保管相關軟件載體,確保軟件資產安全保密。
(三)統一配發使用的軟件。政府機關取得上級或同級部門基于特定工作需要統一配發,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軟件,應當視同無償調撥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建立軟件資產卡片,加強對軟件載體如光盤使用過程中的管理維護,確保相關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四、切實加強正版軟件采購工作
要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全面采購和使用正版軟件。要進一步規范軟件產品政府采購行為,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采取切實措施,加強采購過程中知識產權的審核管理,防止侵權仿冒商品進入政府采購渠道。對需要購置的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軟件資產,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對于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軟件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公開招標程序。采購正版軟件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后服務提出具體要求,維護軟件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同時,要注意加強軟硬件采購的銜接,確保采購的計算機辦公設備符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要求。
五、規范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政府機關要把加強軟件資產管理作為完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推進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關鍵環節抓緊落實。要緊密結合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對本單位軟件情況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清查,及時將仍在使用并在有效期內的軟件資產全部納入部門資產管理體系,不斷完善軟件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環節管理,建立正版軟件資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落實各方責任,建立聯動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使用正版軟件的要求,明確采購軟件的經費渠道,確保軟件采購經費的落實。同時,積極配合新聞出版(版權)、工業和信息化、審計等部門做好軟件正版化和軟件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各級政府機關也應當盡快建立單位內部軟件資產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資產部門、財務部門、技術部門的分工合作,確保軟件資產管理工作有效運行。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考核評估。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抓緊研究制定本級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推進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規范化。要積極探索將軟件資產管理納入政府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考核評價體系,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政策。
(四)加強審計監督,防止損失浪費。要充分發揮審計、財政監督等外部監管力量,切實將軟件資產的財務核算、配置使用,以及軟件正版化等情況納入部門審計范圍,確保軟件資產管理規范工作有序推進。各級政府機關也要通過內部審計、財務檢查等多種形式,自覺規范和加強單位內部軟件資產管理和軟件正版化工作,自覺保護軟件知識產權,提高軟件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
財政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