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安監總廳海油函〔2011〕59號
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有關海洋石油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定于2011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組織開展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督查重點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和國辦發〔2011〕1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配套情況。
(二)深刻吸取美國墨西哥灣“4·20”鉆井平臺井噴、爆炸、溢油事故教訓,在落實監督管理責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技術研究等方面開展的具體工作。
(三)海洋石油生產設施發證檢驗、專業設備檢測檢驗、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等情況。
(四)海洋石油防井噴失控、防臺風(風暴潮)措施落實情況,海洋石油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救援裝備配套及應急演練情況。
(五)海洋石油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六)聽取各分部、有關海洋石油企業關于進一步加強海洋石油安全生產暨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在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法規制度建設、支撐保障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專項督查地點
擬組織4個督查組,對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湛江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遼河油田、冀東油田、大港油田分公司,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勝利油田、江蘇油田分公司,上海海洋石油局等13家企業開展專項督查。
三、專項督查時間
4月20日至7月10日,各組具體抵達時間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1.各督查組要認真聽取工作匯報,并深入海上生產作業設施,及時發現和指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
2.各督查組要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