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遏制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緊急通知
關于遏制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緊急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監察部等
關于遏制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緊急通知
關于遏制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緊急通知
工信部聯原[2011]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監察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環境保護廳(局)、能源局,中國人民銀行上?偛俊⒏鞣中小I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計劃單列市城市中心支行,銀監會、電監會各派出機構:
電解鋁是國民經濟建設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我國鋁工業在結構調整、淘汰落后、技術進步、節能降耗、兼并重組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為國民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近年來,隨著投資的快速增長,我國電解鋁產能過剩、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局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地方仍在加快電解鋁項目建設,甚至在招商引資中給予土地、稅收、優惠電價等方面政策支持。一些企業還采用“先建再報批”等方式搶建項目,使電解鋁行業供大于需、行業競爭激烈、市場價格低位徘徊、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的矛盾更加凸顯。到2010年底,全國電解鋁產能已達2300萬噸,實際產量1560萬噸,設備利用率僅70%。2010年1-11月鋁冶煉行業利潤104.41億元,銷售利潤率僅3.59%,大大低于工業行業平均水平。
目前全國擬建電解鋁項目23個,總規模774萬噸,總投資770億元。如果擬建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到“十二五”末期,全國產能將超過3000萬噸,產能過剩的矛盾將進一步加劇。電解鋁行業這種無序擴張、重復建設的勢頭,如果不加制止地任其發展,不利于我國鋁工業的健康發展,也將給國家、企業造成大量資源和資金的浪費。
針對我國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無序擴張的勢頭,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從全局利益出發,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遏制電解鋁產能盲目擴張,防止供大于需矛盾的進一步加劇。為此,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統一思想認識,轉變發展方式。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認真落實國務院《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發[2009]14號)、《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文件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要充分認識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和提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正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局部與全局、當前與長遠的關系,轉變發展方式,加大鋁工業結構調整力度,促進電解鋁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嚴格控制擬建電解鋁項目。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要立即叫停擬建電解鋁項目,堅決制止任何擴大產能的新建項目的違規審批行為。對繼續違規審批項目的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違反國家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信貸、產業、土地供應等政策規定,工作嚴重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行為,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大執法力度,形成政策合力。各地工業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與國土、環保、電力、金融等部門的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堅決遏制電解鋁盲目投資、產能急劇擴張勢頭。對違規擬建的電解鋁項目,要立即停止辦理用地審批、能評審查、環境影響評價、電力供應和新增授信等手續。
四、取消地方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各地一律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進行各類招商引資活動。要認真清理對擬建電解鋁項目自行出臺的土地、稅收、電價等優惠政策。已經出臺的要堅決廢止。
五、嚴禁以各種方式擴大產能。在不增加電解鋁產能的前提下,國家將繼續支持企業以資產為紐帶、以資源為保障、以技術為支撐的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聯合重組;支持以現有企業為基礎,推進技術進步、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鼓勵鋁電聯合,支持在符合國家環保、土地法律法規以及投資管理規定的骨干企業適時適度開展直供電試點。嚴禁以各種名義擴大電解鋁產能。
六、認真清理電解鋁擬建項目。各地工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地區的電解鋁擬建項目進行認真清理。清理結果和貫徹有關文件的總結報告,于5月15日前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和相關部門。
七、加強市場引導和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產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政策引導,對違規建設項目加強社會監督。充分發揮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的作用,密切關注、掌握電解鋁行業擬建項目的發展態勢,及時發布市場供求信息,引導企業投資方向,協助政府部門做好電解鋁行業結構調整工作,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監察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