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的緊急通知
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的緊急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的緊急通知
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的緊急通知
工商食字[2011]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了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行為,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監管,切實維護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規定和要求,現就貫徹落實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通知》精神,切實增強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行為和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當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已成為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廣大人民群眾十分關注,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出新的要求,并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各地工商部門要深刻認識、科學研判食品安全所面臨的復雜而嚴峻的形勢,認真學習,全面領會,深入貫徹《通知》精神,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通知》精神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和政治敏感性;堅決按照《通知》的要求,認真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嚴格依法行政,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行為,依法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進一步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
1、深入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地工商部門要針對重點食品、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經營者,認真開展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執法檢查。采取市場巡查、明查暗訪等形式,對本轄區所有食品經營者是否有食品非法添加行為進行集中全面排查,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搗毀銷售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
2、強化對食品非法添加行為的監督檢查。各地工商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明確責任,分片包干,消除監管死角,將食品經營主體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情況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同時,加大對食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的抽樣檢驗工作力度,擴大抽檢范圍,增加抽檢頻次。要針對重點環節和薄弱部位,加強市場巡查力度,及時查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監督經營者下架不合格食品,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3、依法從重懲處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各地工商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制定依法嚴懲食品非法添加行為的具體措施,以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對食品經營者不按規定落實查驗記錄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問題食品,責令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經營的相關物品,并給予嚴厲處罰,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
4、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各地工商部門要切實加大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案件的查辦力度,快查快辦,依法嚴厲懲處。對大要案件實行領導包案,掛牌督辦,限期辦結,徹查到底。對發現的涉及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質檢等部門通報;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加大市場日常監管力度,依法規范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行為
1、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監管工作。各地工商部門要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登記和臺賬制度,按照《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情況登記表》(附件2)的內容和要求,由基層工商所按轄區逐戶建立經營主體檔案,做到檢查一戶、登記一戶、錄入一戶。責任區監管人員應逐戶掌握,做到底數清、情況實,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巡查,嚴肅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2、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質量監管。各地工商部門要嚴格監督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者切實把好進貨質量關,食品添加劑經營者要對供貨者索要其合法證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劑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銷售臺賬制度,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的主要內容,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切實把好食品添加劑市場準入關。要強化食品添加劑抽樣檢驗工作,突出重點,制定具體抽樣檢驗工作方案,切實做到程序合法,行為規范。對經過抽樣檢驗依法確認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劑和市場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的、過期的及有問題的食品添加劑,要及時退市,嚴格按照《通知》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3、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經營行為監管。各地工商部門要強化食品添加劑市場巡查檢查,針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及食品店等不同組織形式,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食品添加劑銷售行為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不規范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4、切實加強監督食品添加劑經營者自律工作。各地工商部門要積極配合或者會同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加強監督食品添加劑經營者切實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通過多種形式的培訓和違法案例的警示教育,強化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切實增強食品添加劑經營者的自律意識,特別是對經營的食品添加劑質量從入市、交易到退市全程進行管理,層層把關,嚴格落實各經營環節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切實做到自覺規范其經營行為。
四、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和創新監管手段,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監管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各地工商部門要強化對食品中違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的抽樣檢驗工作,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切實防范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對在監管中發現新的可疑非法食品添加物或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并依法查處。
2、建立健全經營者誠信自律機制。各地工商部門要引導經營企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要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采購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并分別與其簽訂責任書;對第一責任人所在單位發生違法添加行為、直接責任人發現單位購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時向工商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大型食品經營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同時,各地要加快推進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機制建設,在2011年底前,對轄區所有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實行信用分類監管。
3、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地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和消費者協會的作用,認真受理和依法處理涉及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申訴舉報。積極鼓勵經營者內部人員和廣大群眾投訴舉報。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員、監督員制度,并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切實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員、監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五、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狠抓檢查落實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工商總局成立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名單見附件1),總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分別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各級工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構。各級工商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職能機構分工協作抓,特別要將監管任務和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工商所,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強化責任制度和協調協作。各地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增強監管責任意識,細化和明確各級各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實施崗位責任制,并抄送同級監察機關,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與當地衛生、農業、質檢、食藥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和反饋,及時將違法銷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信息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在接到有關部門的通報時,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嚴格信息管理和擴大正面宣傳工作。各地工商部門要嚴格工作紀律和信息發布管理,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部門,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的工作措施及成效,確保宣傳活動覆蓋到每一戶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經營者,做到應知盡知。
4、狠抓檢查落實工作。各地工商部門要認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和細化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加大督查檢查工作力度,將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逐項、逐級落實到位,并逐項、逐級考核工作完成情況。對于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涉嫌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各地要按照《2011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時匯總上報相關情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于2011年12月15日前,向總局食品司報送《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情況統計表》(附件3)和《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4)。
附件:1、國家工商總局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非法添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情況登記表
3、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經營主體情況統計表
4、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情況統計表
(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