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防災減災日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1年防災減災日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于做好2011年防災減災日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1年防災減災日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電[2011]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務局,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天津市水務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重慶市經委,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三個“防災減災日”,5月9日至15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根據《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做好2011年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減電[2011]1號)要求,為切實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防災減災日”的各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防災減災日”活動的重要意義
今年“防災減災日”的主題為“防災減災從我做起”。住房城鄉建設工作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提高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廣大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組織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各類災害風險,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現實需要,對于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二、切實做好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查找本地區本單位防災減災工作的薄弱環節,重點針對居民住房,燃氣、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設施,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和建筑工地開展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一)開展居民住房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有關建筑物產權人或管理人認真排查建筑物幕墻、大型戶外廣告牌、建筑外懸掛物等設施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發生墜落、倒塌事故。要組織開展危舊房屋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危舊房屋,要做好記錄并建立臺帳,督促房屋產權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措施,確保使用安全。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結合所管社區、建筑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占用、堵塞、封閉社區或房屋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為,以及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障礙物等各類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并適時組織開展防災應急演練。
(二)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組織對燃氣管道設施和用戶室內燃氣設施、液化石油氣儲灌場、供應站點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堅決取締社區內的非法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點,依法清理和拆除社區內違章占壓燃氣設施的建(構)筑物。對社區內有地下空間的建(構)筑物、有施工工地的地段及老化和發生過事故的管段要重點加強巡查。加強液化石油氣鋼瓶流轉環節的管理,嚴禁在供應站點內用鋼瓶相互倒灌液化石油氣,不得隨意傾倒殘液。結合社區的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建立燃氣企業對社區用氣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有條件的社區可與燃氣企業建立安全用氣協管隊伍,開展社區安全隱患排摸,督促用戶開展用氣隱患的整改。
(三)開展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要督促有關企業加強巡查維護,認真開展供排水、生活垃圾處理、大型市政橋梁等設施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要加強對城市水源水、供水水質的檢測檢驗,確保水質安全;要對易受暴雨侵襲、雨水浸泡的道路、橋涵、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下沉式立交橋及排水泵站、建筑工地周邊的排水井和地下排水管線進行檢查和疏通,保障道路暢通和運行安全;要督促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游樂園等單位制訂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緊急救援避險物資和裝備,做好重點安全防護設施和有關防災避險標識的檢查、加固修繕及游樂設施的檢測檢驗,完善游客疏導和信息發布制度。
(四)加強建筑工地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根據氣候變化,有針對性地開展建筑工地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對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和塔吊、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切實消除各種災害事故隱患。位于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周邊的建筑工地,要特別加強對施工現場臨時圍墻的安全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三、大力開展全系統防災減災宣傳教育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采取喜聞樂見的形式,相對集中時間,組織開展本系統、本單位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有條件的地方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和演練。要結合當地災害特點和本系統、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學習相關防災減災知識,掌握避險自救技能,全面提高防災應急能力。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做好今年“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并對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于2011年5月20日前將總結報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