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地方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通知
關于推動地方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
關于推動地方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通知
關于推動地方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通知
財企[201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落實全國人大提出的“2011年地方試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2012年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求,進一步推進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完善政府預算管理體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總體進展順利
2010年5月,財政部下發《關于推動地方開展試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意見》(財企[2010]83號)以來,在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各地財政部門的不懈努力,全國已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區市)出臺了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或辦法,多數省區市已經開始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部分省區市已延伸到地市級。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總體進展順利。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從目前情況看,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進展不平衡,部分省區市進度緩慢。仍有11個省區市未能編制201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5個省區市還未出臺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或辦法。
(二)一些地方預算編制執行不夠規范。一些省區市雖然已經建立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制度,但沒有單獨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而將全部國有資本收益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統一安排支出。有的沒有嚴格按照財政部發布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科目編制預算,與公共財政預算收支科目混用。
(三)個別地方的工作關系尚未理順。根據《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國發[2007]26號)文件規定,財政部門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是預算單位。國發[2007]26號文件下發后,地方財政部門與國資監管部門積極協調效果良好,絕大多數省區市按照國務院文件的要求開展工作,也有個別地方工作關系仍未理順。
三、推進和完善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規范國家與國有企業的分配關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地方財政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有關情況,爭取政府領導的支持。從健全我國政府預算體系的全局高度,精心組織,主動溝通協調,切實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做到本地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不留空白,不影響全國工作的開展。
(二)盡快完善相關制度,積極推進預算編制全覆蓋。尚未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地方,財政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意見,大力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有效實施。已經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的地方,要積極推進預算編制的全面覆蓋,合理確定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制定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確保相關制度辦法落到實處。要切實按照國務院文件及財政部有關要求,理順財政預算主管部門與預算單位之間的關系,共同促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
(三)規范預算編報,做好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匯總編制工作。為順利實現2011年試編、2012年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目標,各地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制定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科目,單獨編報預算,同時,積極配合并按照規定時間完成預算上報工作。
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我國公共財政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本質特征。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關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面推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是我部2011年財政企業工作的重點之一。財政部將定期通報地方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力度大、成效好,表現突出的省區市予以表揚,對進展慢的省區市予以督促。各地財政部門要足夠重視,上下聯動,加強協調,克服困難,扎實工作,確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如期推進。
財政部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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