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印發《“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印發《“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化部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等
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印發《“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化部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衛生部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關于印發《“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發[2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文明辦、教育廳(教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衛生廳(局)、共青團委、婦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加強網絡游戲綜合治理,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在文化部指導下,2010年2月由部分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試點啟動了“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以下簡稱“家長監護工程”)。各經營單位建立“家長監護工程”服務頁面,公布專線咨詢電話,開通在線受理渠道和其他受理方式,為家長提供管理未成年人游戲行為的具體措施。該工程實施以來,在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受到社會歡迎。
為進一步擴大“家長監護工程”覆蓋面,鞏固和深化企業與社會、家長與未成年人的互動機制,文化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網絡游戲行業全面實施 “家長監護工程”。現將《“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增進協作,落實“家長監護工程”監管責任
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增進協作,落實“家長監護工程”監管責任,加大網絡游戲未成年人保護力度。
文化行政部門要履行網絡游戲主管部門職責,加強對網絡游戲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實施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核查。
文明辦要積極開展各類宣傳活動,擴大工程的社會影響,營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良好社會氛圍。
教育、衛生、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互相配合,開展面向未成年人特別是學生、家長的心理健康輔導工作,引導未成年人科學使用互聯網,幫助家長通過“家長監護工程”提高網絡干預能力,從預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當使用網絡。
通信管理部門要配合文化等部門,對有關部門認定為執行“家長監護工程”不力的網站,根據有關部門要求依法進行處理。
公安機關要配合做好監護人與被監護人身份關系的驗證工作,確保既解決實際問題,又不損害網絡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
共青團組織要發揮青年志愿者的幫扶作用,加強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健康上網的指導,結對幫扶有網絡沉迷傾向的未成年人。
二、強化監督,提高“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成效
為提高實施成效,文化行政部門將開展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家長監護工程”培訓考核;對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的“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對“家長監護工程”進行監督,繼續發揮好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的作用,認真辦理家長及用戶舉報,做到有報必查并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對實施“監護工程”不力并造成惡劣影響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特此通知。
“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實施方案
“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是一項在政府部門、人民團體指導下,社會和家長參與,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具體實施的社會行動,旨在加強家長對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游戲的監護,引導未成年人健康、綠色地參與網絡游戲,構建和諧家庭關系。該工程自2011年3月1日起全面實施。
一、“家長監護工程”的主要內容
(一)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建立專門的服務頁面,公布專線咨詢電話,開通專門受理渠道,介紹受理方式。
(二)家長需要了解、引導、控制孩子游戲活動的,由家長向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提供合法的監護人資質證明、游戲名稱賬號以及限制措施等信息。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天或每周玩游戲的時間長度,限制玩游戲的時間段,或者完全禁止。
(三)網絡游戲經營單位按照家長要求對未成年人的賬號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續跟蹤觀察,及時反饋該賬號的活動,為家長提供必要協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當游戲行為。
二、實施“家長監護工程”的具體要求
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要做到“四有”,即有專人負責、有專線電話、有專區設置、有季度報告。
(一)專人負責
1.要指定專門的負責人,并將指定負責人及聯絡方式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2.培訓專門服務人員對“家長監護工程”提供專業咨詢解答和服務支持;幫助家長了解被監護人游戲行為,提供家長與被監護人進行溝通的建議;
3.服務人員要持續跟蹤每個申請,及時與家長溝通情況,反饋該賬號的活動,了解未成年人參與游戲的狀況,為家長提供必要協助。
(二)專線電話
1.開通單獨的專線服務電話(區別于普通服務熱線),提供咨詢解答和受理服務;
2.在原有的客服電話中提供轉接到專線服務電話的鏈接;
3.要提供多種服務渠道,確保家長可選擇最便利的方式提出服務申請(傳真、網絡申請、電子郵件、信函郵寄、上門申請等)。
(三)專區設置
1.在網站設置“家長監護工程”專區,在主要運營產品網站的顯著位置設置進入該工程頁面的鏈接方式;
2.專區要有對工程情況、申請條件、處理流程、可采取的監護結果等事項的說明;
3.要在專區顯著位置設置監護服務申請入口、受理方式(家長監護專線);
4.專區要預設好問題和答案,或展示虛擬案例操作流程及結果,供家長閱覽和參考;
5.專區要設置服務申請進度查詢;
6.專區要登載《未成年人健康參與網絡游戲提示》(附件2),引導未成年人健康地玩游戲、玩健康的游戲。
(四)季度報告
各網絡游戲經營單位要在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交“家長監護工程”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咨詢數量、申請數量、受理與完成情況、重點案例分析、疑難問題說明,對于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三、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文化部在中國文化市場網設置“家長監護工程”專欄,公布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名錄、各經營單位“家長監護工程”服務網站主頁、熱線電話等信息,供家長和社會查詢和監督。
文化部網絡游戲內容審查專家委員會、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
委員會、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未成年人健康參與網絡游戲提示》
隨著網絡在青少年中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觸網絡游戲已經成為普遍現象。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參與游戲,在政府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的前提下,家長也應當加強監護引導。為此,我們為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游戲提供以下意見:
一、主動控制游戲時間。游戲只是學習、生活的調劑,要積極參與線下的各類活動,并讓父母了解自己在網絡游戲中的行為和體驗。
二、不參與可能耗費較多時間的游戲設置。不玩大型角色扮演類游戲,不玩有PK類設置的游戲。在校學生每周玩游戲不超過2小時,每月在游戲中的花費不超過10元。
三、不要將游戲當作精神寄托。尤其在現實生活中遇到壓力和挫折時,應多與家人朋友交流傾訴,不要只依靠游戲來緩解壓力。
四、養成積極健康的游戲心態。克服攀比、炫耀、仇恨和報復等心理,避免形成欺凌弱小、搶劫他人等不良網絡行為習慣。
五、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家庭、朋友身份信息,家庭、學校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防范網絡陷阱和網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