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關于開展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聯節[2011]2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精神,為充分發揮產品能耗限額和產品能效標準等節能標準在提高產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工業企業節能管理水平、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擬在全國范圍內圍繞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用能行業開展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發揮節能標準作用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加強重點用能行業節能管理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我國已發布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300余項。“十一五”期間,發布了27項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制修訂了29項強制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和56項包括綜合能耗計算等在內的基礎標準、企業用能管理標準、在用耗能設備節能監測標準和經濟運行標準等。
系列節能標準的發布實施,成為實施節能管理、淘汰落后產能、新建項目節能評估等工作的重要技術支撐。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行業協會要充分認識節能標準在促進重點用能行業節能管理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對重點用能企業和節能監察機構的指導,加大能耗限額標準監督檢查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節能標準的限制和引導作用。
通過節能標準的系統培訓,使4大重點用能行業企業全面了解節能標準的內容和實施要點,消除節能標準實施的認知和技術障礙,提高節能標準執行能力,確保企業及時淘汰達不到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落后產能。
二、節能標準培訓工作主要內容
(一)培訓對象
鋼鐵、有色、建材和化工4大重點用能行業相關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培訓內容
26項能耗限額標準及能效標準、能源基礎標準等11項相關節能標準(詳見附件)。
(三)培訓安排
啟動培訓工作:2011年5月;
第一階段培訓:2011年6月,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組織,按照鋼鐵、有色、建材和化工4大重點用能行業分別開展培訓(具體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階段培訓:2011年7月至8月,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結合本地區重點用能行業和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要求,自行組織本地區培訓。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標準培訓工作,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對節能監察執法機構、行業協會和重點用能企業的培訓指導。按照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自愿參加的原則,創新實施機制,周密制定培訓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按時保質完成各階段任務。
(二)各地要加強節能標準的施行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企業,實行差別電價等政策,責令立即停產改造,改造無望或經改造仍不達標的企業要列入淘汰名單。
(三)各地應適時開展交流活動,總結推廣培訓經驗,及時反饋相關信息,確保順利完成節能標準培訓工作目標。
(四)2011年下半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繼續開展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附件:26項能耗限額標準及11項相關節能標準清單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848366.files/n13809535.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