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
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菏政辦字〔201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辦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菏澤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www.heze.gov.cn/html/zmhd)是面向社會公眾設立的專用電子信箱,是政府領導傾聽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的重要渠道,是建設陽光政府實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措施。為充分發揮市長信箱的作用,認真解決群眾來信所反映的問題,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長信箱受理范圍:
(一)對全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二)對政府在經濟和社會事業管理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四)對影響群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其他涉及群眾自身利益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市長信箱來信反映情況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反映問題應客觀、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實,誹謗、誣告、陷害他人;
(二)來信應署真實姓名,注明本人的具體聯系方式;
(三)來信要簡明扼要,主題明確,表述清楚,原則上一信只反映一個問題。
第四條 市長信箱由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負責管理。
其職責是:
(一)市長信箱的日常維護;
(二)來信的收集、整理、交辦、催辦和反饋;
(三)對群眾來信按咨詢、建議、投訴、舉報、信訪五個類別進行分類整理。對咨詢類信件,由工作人員直接在政府網站上回復;對建議、投訴、舉報、信訪類信件,經市政府辦公室領導提出擬辦意見后,批轉有關單位處理;情況比較復雜的,提請市政府有關領導批示處理,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四)綜合分析來信反映的問題,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信件,將回復內容和相關辦理結果予以公布,便于群眾了解此類問題的相關政策和解決辦法;
(五)做好有關來信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及反映問題保密工作。
第五條 承辦部門接到領導批示處理單后,應認真辦理,并詳細填寫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信件處理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0個工作日。需要較長時間辦理的,要及時向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說明情況,并定期報告辦理措施及辦理進度。
第六條 本辦法由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