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全國旅游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全國旅游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
關于組織開展全國旅游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全國旅游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旅游明電〔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關于開展201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1〕57號)的總體部署和具體要求,保障即將到來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國家旅游局決定在全行業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沒有安全就沒有旅游”的理念。通過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檢查督查,強化旅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和各級旅游部門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隱患,減少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檢查內容
(一)旅游景區、賓館飯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飲場所等游客密集場所的防擁擠踩踏、防墜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災等情況,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車、大型游覽游樂設施的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
(二)旅游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預案的實施情況和安全職責落實等情況;有關旅游企業的規章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預案制定及演練、員工安全培訓等情況。
三、檢查時間
6月8日至6月底。
四、檢查方式
采取企業自主檢查、旅游部門檢查、旅游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檢查、國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進行。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地旅游部門和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這次旅游安全檢查工作,將其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各地旅游部門要采取措施,將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實到基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到基層進行督查和檢查。各有關企業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迅速開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糾工作。
(二)認真檢查,不走過場。各地要在組織旅游企業認真開展安全自查自糾的同時,組織專門檢查組,采取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進行督促檢查;同時要主動會同安監、公安、交通、建設、衛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確保檢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過場。近期,國家旅游局將派出若干工作組赴部分省市進行安全檢查督查。
(三)強化整改,注重實效。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安全不達標的車輛和設施設備,堅決不予使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
(四)深入部署,全面總結。各地要結合實際,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開展旅游安全檢查工作。檢查活動結束后,要全面總結旅游安全情況和工作經驗,認真分析旅游安全隱患產生的原因危害,進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隱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將安全檢查總結報告報國家旅游局綜合司。
聯系人:龍曉華010-65201736 劉冬 010-65201729
傳 真:010-65201704
郵 箱:fuwu@cnta.gov.cn
特此通知。
國家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