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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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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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 〔201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
興邊富民行動實施以來,邊境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邊防穩固,為“富民、興邊、強國、睦鄰”作出了重要貢獻。
“十二五”時期是邊境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興邊富民行動的戰略部署,促進邊境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國家民委、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組織編制了本規劃。
本規劃實施范圍為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云南、西藏、甘肅、新疆等9個省、自治區的136個陸地邊境縣、旗、市、市轄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58個邊境團場。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著眼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著力深化改革開放,著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提升發展保障能力,著力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為邊境地區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邊境地區自然生態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化形態及毗鄰國家狀況差異較大的實際出發,根據邊民和地方政府的需求,確定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加強分類指導并重點解決突出問題。
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在統籌考慮邊境地區發展的基礎上,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解決邊民在生產生活、就業、就醫、就學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特殊困難和問題。
整合資源、強化投入。在穩定增加國家投入基礎上,通過有效機制整合資源,用特殊政策引導市場資源向邊境地區配置,確保生產要素集中投入邊境地區。
政策優惠、優先安排。在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優先安排支持邊境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有關新政策、新舉措在邊境地區先行先試。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的主要目標是:
——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邊境地區具備條件的鄉鎮通瀝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的比例顯著提高。沿邊境地區以及通主要口岸、邊民互市貿易點、邊防派出所、邊防哨所、旅游點的交通狀況顯著改善。農村飲水安全、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得到解決。清潔能源普及率明顯提高。信息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邊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貧困人口明顯減少,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社會就業更加充分。農村危房數量顯著下降。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實現城鄉社會救助全覆蓋。
——社會事業長足進步。教育、衛生事業發展水平全面提高,邊民上學難、看病難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邊民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邊境文化安全得到加強。
——民族團結、邊防鞏固、睦鄰友好。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深入發展,邊民的國家意識、國民意識、國防意識進一步增強。愛民固邊系列創建活動深入推進,維穩控邊能力進一步增強。與鄰國友好往來更加密切。
——沿邊開發開放水平顯著提升。口岸功能更加完備,邊境貿易穩步發展,邊境經濟合作區輻射和示范作用增強,吸引境內外投資大幅增長,合作層次和水平提高。
——特色優勢產業較快發展。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產業布局趨于合理,特色優勢產業初步形成,縣域經濟得到較快發展,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邊境地區公路建設,重點推進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建設,加大國省干線建設改造力度,加強口岸公路、邊民互市貿易點公路、邊防公路、旅游點公路建設。加快牧道及邊境巡邏道路建設。
大力加強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農田、物質裝備、支撐體系等。加強民生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防洪抗旱減災工程建設,全面推進農田水利建設,開展水土保持生態建設,推進跨界河流國土防護與整治。加強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在保護生態前提下,合理穩妥開發建設水電,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
支持農村郵政、電信和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中小學及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系統建設。完善邊防邊控通信設施,加快網絡信息安全、無線電監測系統建設,支持邊防覆蓋和應急通信工程。
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繼續實施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強草原保護與建設,進一步探索完善草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發展經濟林。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加強易災、多災地區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和設施建設。
專欄1 基礎設施重點工程
邊境村寨便民工程:解決邊境地區農村群眾生產生活突出困難,改善群眾基本生產生活條件。重點建設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中小微型基礎設施,用以解決群眾基本出行、用電、清潔能源使用、安全飲水、村容村貌改善等問題,方便群眾防洪抗旱、輪牧轉場。
沿邊(境)等級公路建設工程:加強現有沿邊(境)等級公路的串連、貫通,提高國邊防交通保障能力。
邊境水利建設工程:充分考慮邊境地區水利建設的特殊性,統籌邊境地區防洪、灌溉、農村供水、水電開發、水土保持等各類水利建設任務,做好邊境地區大江大河治理、控制性樞紐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界河治理、節水灌溉、小水電及農村電氣化等工程建設。
(二)著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優先支持邊境貧困地區脫貧,幫助邊境群眾增收致富。加強邊民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大力推進邊境地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農村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促進各項公共服務向邊境地區延伸。
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力度。加快推進村莊內外道路硬化。繼續推進農村沼氣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繼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快農村教師周轉宿舍、邊防單位營房建設。繼續實施農村社區建設創建活動,加快農村社區便民、利民網點建設。繼續建設城鎮道路、供水、燃氣、集中供熱及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市政公共設施。完善邊境重點地段的監控設施和執勤點配套設施。
鞏固“普九”成果,改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繼續加強遠程教育工程建設,大力推進雙語教育,進一步辦好職業學校和高中學校,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進一步加強教育對口支援力度。加強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高衛生院(室)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少數民族廣播影視節目譯制和制作,加強廣播電視傳輸覆蓋和電影放映、村級文化活動室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加強文化市場有效監管。建立多元化、社會化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大科學技術普及力度。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進鄉村體育設施建設。
專欄2 改善和保障民生重點工程
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繼續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逐步解決邊境農村困難家庭的住房安全問題。
邊境信息下鄉工程:針對邊境地區的實際情況,重點建設涉邊、涉農信息服務平臺,加強邊境貿易、邊境文化交流、氣象服務、科技等方面的信息服務,提高邊境地區農業生產和農產品銷售的信息化水平。
邊境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多渠道籌措資金,在邊境地區修建改建一批敬老院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以及散居五保對象的集中居住點,集中解決邊境地區農村五保供養設施滯后的問題。
邊境文化固邊工程:豐富邊民的文化生活,擴大對周邊的影響,抵御境外文化滲透,筑成健康、堅實、深厚的文化安全屏障和精神橋頭堡。重點支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普遍使用的邊境地區,大力開展國產優秀影視作品、科普作品的翻譯發行,并提高市場投放的時效性和普及性。豐富民族語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加強廣播電視在邊境農村、口岸等地區的傳輸覆蓋,加強邊境地州(市)、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和農村廣播建設。支持和鼓勵優秀民間歌手、民族音樂家傳唱和創作內容健康、富有時代內涵的民歌,并出版發行予以推廣。鼓勵成立民間團體,推動本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加強邊境地區文化生態保護。開展面向少數民族青少年的文學作品、科普作品、音像作品的創編翻譯和出版發行,培養他們的審美能力、健康情趣、對民族文化和家鄉的深厚情感。
邊境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科技培訓和農民教育培訓的投入,創新農村教師補充機制,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拓寬教育培訓途徑,擴大教育培訓規模,提高教育培訓水平,基本建立與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農村人力資源開發體系。擴大邊境地區農村實用人才規模,提高人才素質,優化結構,使人才總量大幅度增加,農村人力資源整體實力不斷增強,農村實用人才運用先進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顯著提高。
基層公共文化保障工程:加強以基層為重點的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運行和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大型文化活動和精品劇目等文化內容建設,加強藝術人才培養和文化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等公共文化重點工程。
邊境衛生院(室)能力建設:大力改善邊境地區鄉鎮、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大力提高農村衛生室人員業務素質,有效防治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慢性病、口腔疾病,妥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促進民族團結和邊防穩固。
加強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識和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及時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依法打擊民族分裂犯罪活動,形成維護民族團結的社會氛圍。以增進民族團結、共建和諧邊疆為目標,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扎實推進愛民固邊模范村(社區)、鄉鎮、縣市創建,探索建立邊疆內地、軍地、警民、各民族間團結和境內外友好共建機制。
以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和愛民固邊模范村(社區)為基地,以民族團結進步和愛民固邊先進個人為榜樣,鞏固擴大民族團結進步和愛民固邊先進典型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構筑邊境地區民族團結、邊防鞏固的屏障。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深入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引導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和廣大信教群眾為穩邊固邊和邊境地區發展服務。
專欄3 民族團結和邊防穩固重點工程
邊境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建設工程:在邊境地區特別是邊境鄉鎮,建設一批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使之成為維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的戰斗堡壘。示范村建設內容包括:幫助村民發展生產,增收致富;幫助村民改善生活條件,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豐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抵御境內外不良文化侵害和宗教滲透;廣泛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識和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開展村內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和模范家庭創建活動。
愛民固邊模范村創建活動: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動開展“維護治安、民族和諧、經濟合作、服務民生”等凸顯特色的愛民固邊模范村創建活動,維護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
高校心系邊境產學研用活動:鼓勵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設高校面向邊境地區開展產學研用活動,幫助邊境地區轉變發展方式,促進與邊疆各族人民的交流,提高維護民族團結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四)提升沿邊開發開放水平。
支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邊境和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提高跨境經濟技術合作水平,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農產品、糧食、棉花等資源性產品為主的國際物流集散中心。選擇一批重點口岸和城市,發展外向型產業,完善配套產業鏈,充分發揮技術、人才、資金聚集效應,探索與周邊國家建立產業發展協調機制,推動人民幣在周邊與當地貨幣共同流通,促進形成國際經濟走廊和經濟合作帶。支持邊境地區和周邊國家的城市建立“友好城市”。
加強邊境口岸基礎設施及其檢查檢驗配套設施建設,合理配備口岸管理和進出境檢查檢驗設備,提高口岸運行效率,提升通行能力和水平。推動基礎設施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加強邊民互市貿易點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創造促進邊民參與邊境貿易和發展外向型經濟的條件和環境。
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經濟合作區擴大規模和調整區位,支持符合條件的邊境經濟合作區按現有程序向國務院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立東部沿海開發區與邊境經濟合作區對口協作機制。
按照市場導向、因地制宜、優勢互補、生態環保原則,結合調整自身產業結構、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著力引進具有市場前景的產業和技術裝備先進的企業,開展承接產業示范區建設。
專欄4 沿邊開放重點工程
邊民互市貿易點建設:優化邊民互市點布局,規范管理,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條件,提高服務水平,促進邊民互市貿易發展。
承接產業示范區建設:以開發區、邊境及跨境經濟合作區為平臺,著力引進具有市場前景的產業和技術裝備先進的企業,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
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緊密跟蹤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態勢,推動亞行等國際機構加大投入,引導其對建立跨境經濟合作區范圍劃定、合作模式、編制戰略規劃和分步實施方案等相關問題的研究,爭取以多邊合作的方式,為邊境地區引進更多項目。
(五)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扶持特色農牧產品加工,著力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大力發展品種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積極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重點扶持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加強邊境地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推進優勢資源富集地區科學有序開發,深入實施以市場為導向的優勢資源轉化戰略。積極穩妥發展以水電為主的清潔能源產業,加快邊境資源枯竭城市(地區)轉型,積極開展跨境資源開發利用合作。
充分挖掘豐富的民族傳統文化資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和利用,發展文化產業。依托旅游資源優勢,推動文化與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開發具有邊境特色的重點旅游景區和線路,鼓勵發展邊境旅游、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生態旅游、探險旅游、農業旅游等特色旅游。
大力推進勞務經濟產業化發展,建設一批集制作、培訓、銷售、展示為一體,體現民族地域特點的特色勞務基地,樹立、宣傳、推介一批勞務品牌,促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人員培訓。扶持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和民族手工藝品生產企業發展。
專欄5 特色優勢產業重點工程
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工程:繼續擴大興邊富民特色優勢產業發展試點,重點選擇具備一定規模、帶動性強、輻射面廣、市場競爭力強的特色優勢產業予以支持,帶動邊民增收致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資金投入。
陸地邊境地區享有西部開發政策。國家加大對邊境地區農村公路、農村危房改造、中小微型水利設施、清潔能源推廣使用、村鎮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對邊境縣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并逐步減少市級配套資金。
充分考慮邊境地區支出成本高的特殊因素,中央財政加大對邊境地區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加大邊境地區專項轉移支付力度,支持邊境地區加快社會事業發展。邊境省區相應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資金投入。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邊境地區設立服務網點,開發適合邊民、特色優勢產業、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支持邊境縣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支持邊境縣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加大邊境縣農牧區高中階段教育助學力度。支持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加大雙語教學支持力度。
加強邊境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加大政府資金投入,資助農村困難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對個人難以負擔的自付醫療費用給予補助。
加大對邊境地區文化事業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文化設施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對廣播影視設施維護進行補助,支持增加廣播電臺、電視臺少數民族語言節目的數量。支持邊境地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新聞出版業發展。
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基礎設施和條件建設,促進邊境地區科技進步。
擴大邊境地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建立和完善邊境貧困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機制。支持邊境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對承擔守邊任務邊民的補助制度。支持邊境地區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救災應急體系。支持邊境地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加大邊境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繼續給予補助標準傾斜。
(三)實行積極的產業扶持政策。
扶持邊境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對符合產業政策、對邊境地區經濟發展帶動作用強的項目,在項目核準、備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邊境地區中小企業扶持體系。加大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等專項資金對邊境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有關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的符合條件的邊境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給予支持。
充分考慮邊境地區經濟發展用地需求,重點予以傾斜。支持邊境地區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場升級改造,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藝品開發和生產。
(四)加大扶貧開發支持力度。
加大財政扶貧開發投入力度,并向邊境貧困地區傾斜,重點支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分布的貧困區域加快減貧步伐,支持邊境貧困地區部分村優先實施整村推進,改善邊境群眾生產生活狀況。
(五)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
支持邊境地區吸引外資,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提高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生態環保等領域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貫徹落實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邊境地區的企業發展。
進一步加大國家對口岸建設的投資力度。加大中央財政對邊境地區經濟技術合作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的貼息支持力度。適時調整邊民互市進口免稅生活用品范圍。
鼓勵、引導和支持內地企業與邊境地區企業聯合參與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支持發達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邊境地區轉移。
(六)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加大對邊境地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及帶頭人培養力度,建立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的機制。加大國家重點建設高校、民族院校、職業院校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以及其他各級各類干部人才培訓機構對邊境地區人才培養培訓力度,采取定向培養、專項培訓等措施,大力培養邊境地區急需的各類人才。
提高邊境縣村委會干部補助標準,落實對縣鄉基層醫生、教師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
(七)加大對口幫扶支援力度。
國家鼓勵經濟較發達省市、大中城市、國有大中型企業支援邊境地區加快發展。鼓勵、引導、爭取各類私營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援助、捐助資金投向邊境地區。支持教科文衛機構對口幫扶邊境地區發展。邊境省區組織開展省區內的對口幫扶。
五、組織保障
按照“國家支持,省負總責,地州配合,縣市落實”的方針,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合作,確保如期完成規劃確立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建立興邊富民行動部際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興邊富民行動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興邊富民行動重點工作和重點任務。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要求,把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本部門“十二五”專項規劃、年度計劃并給予優先安排。國家民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適時督查規劃實施情況,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定期向國務院報告。
邊境省區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負責本省區的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制訂配套規劃或實施意見,明確責任分工,確保規劃落到實處。地方各級政府民族工作、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加強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規劃的實施和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向本級政府報告規劃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