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的通知
關于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的通知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于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的通知
關于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的通知
財綜〔2011〕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
為順利完成2011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確保各地不因項目資本金不到位而影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融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盡快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確定投資模式并測算項目資本金需求。2011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重、時間緊,各地要按照簽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盡快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同時,對于不同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要盡快確定具體的投資模式和投資主體。按照《國務院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國發〔2009〕27號)的規定,“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為此,各地可按照20%比例,測算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需求。
二、按照公共租賃住房投資主體,分別由企業和政府解決項目資本金。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可以有多種模式,包括政府直接投資建設、政府組建專門投資公司或利用已有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由政府回購或無償收回、政府通過優惠政策引導企業投資建設等。其中,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配建以及由企業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其項目資本金由企業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由相關企業自行解決,政府可以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予以支持。政府直接投資和政府組建投資公司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由政府注入項目資本金,其項目資本金資金來源可從中央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市縣政府公共預算安排的資金、土地出讓收益安排的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資金,以及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等渠道籌集。
三、加大政府籌資力度,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及時足額到位。各地要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擺在優先突出位置,盡最大努力籌集資金,解決好應由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問題。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確定的“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原則,縣級籌資存在困難的,市級要幫助解決(其中,已實施省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地區,由省級幫助解決);市級籌資存在困難的,省級要幫助解決。各地解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的資金來源,首先要立足于政府預算(包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資金,特別是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優先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對于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仍有缺口的地區,在按規定程序使用年度超收收入時,要相應增加資金投入。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規定程序將政府預算安排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盡快分解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在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及時足額到位的前提下,各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政策規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及時發放貸款。
四、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建設資金,保障建設資金專款專用。市縣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審批,切實落實項目建設用地,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和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按期開工建設。市縣財政部門要根據項目工程進度及時支付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同時,要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按月檢查項目工程進度,按月監控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支出進度,保障建設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擠占和挪作他用,確保順利完成全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目標任務。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