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建安辦函[2011]1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1〕30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汛期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增強防洪水、滑坡、泥石流和大風等自然災害的意識,及時掌握水情預測預報和地質災害氣象等預報。要認真分析查找本地區汛期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各項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應對措施,特別是降雨集中區、臺風多發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要將汛期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部門、崗位和人員,并強化對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年”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等工作要求,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點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涉及到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工作要有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于發現的重大隱患,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掛牌督辦。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加強對燃氣、公交、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檢查,對易受洪水侵襲、雨水浸泡的市政道路、橋梁、供水、供氣等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危舊房屋,及時進行檢測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對市政管道的施工、維修和維護要采取措施,嚴防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市政設施的運營安全。
四、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建筑施工企業努力做好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積極為施工作業人員創造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生活環境。要妥善安排高溫、強風、暴雨等極端天氣期間施工作業時間,及時購置、發放各類勞動防護用品、防暑藥品和飲料。要加強對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避免食品變質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
五、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汛期建筑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結合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有針對性、有效性的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工作,同時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通訊聯絡暢通。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動態,發現險情要立即作出應急反應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