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淄博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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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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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確保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的齊全、完整、系統與準確,發揮城建檔案在規劃、建設、管理中的作用,根據《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和《淄博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縣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區縣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業務上受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的監督和指導。
規劃、人防、公用事業、房管、市政、園林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建檔案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移交合同書(責任書)》、《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制度。
第四條建設單位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應當與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簽訂《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移交合同書(責任書)》。建設單位應明確工程檔案歸集的承辦機構和責任人,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將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并對工程檔案歸集進行跟蹤服務和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機構應當將《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作為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必備文件;產權(固定資產)權屬登記部門在辦理產權(固定資產)登記時,應當查驗《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
第六條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協議、合同時,應當對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移交時間等作出明確規定。
第七條涉及地下管線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選址意見書或者用地規劃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擬建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建設單位應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取得地下管線信息檔案查詢報告書;無資料或者資料不符合現狀的,建設單位應當對該地段的地下管線現狀組織探測,形成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探測資料同時報送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八條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告知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告。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資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
第九條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和《淄博市地下管線普查技術規程》進行測量,形成準確的測量數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
地下管線測量數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作為工程檔案預驗收的必備資料。
第十條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進行工程檔案預驗收。
在收到預驗收申請后,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預驗收。預驗收合格的,出具《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預驗收不合格的,應將整改意見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并責令其限期完善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涉及地下管線的建設工程,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資料:
。ㄒ唬┑叵鹿芫工程項目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ǘ┑叵鹿芫竣工測量成果;
(三)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
第十二條管線產權單位、管理單位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原有地下管線已形成的專業管線現狀圖、竣工圖、竣工測量成果及其電子文檔。
第十三條已建成居住小區以及各類園區沒有完整地下管線檔案資料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查明管線現狀,并按照城建檔案歸檔要求移交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十四條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將更改、報廢、漏測部分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及時修改補充到本單位的地下管線專業圖上,并將修改補充的地下管線專業圖(含電子版圖)及有關數據資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
第十五條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城建檔案數字化信息系統,包括淄博市城市建設數字檔案館和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系統。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繪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系統,接收普查、補測補繪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成果,及時更新,實現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系統的動態管理,實現信息共享與集中控制!
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專業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并納入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系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對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時效性負責。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一套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淄博市建設工程檔案報送基本內容和整理基本要求的工程檔案。
工程檔案驗收合格后,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核發《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
第十七條政府投資和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第十八條區縣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上年度本區縣城建檔案目錄和相關信息數據。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工程測量單位未按照規定提供準確的地下管線測量成果,致使施工時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因保管不善,致使檔案丟失,或者因匯總管線信息資料錯誤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淄博市建設工程檔案報送基本內容、淄博市建設工程檔案整理基本要求,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