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于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1]5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行政區劃代碼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中各個地區(機構)的標識項,是確保地區間信息交換源頭地和目的地的唯一代碼。為確保業務正常開展和數據完整準確,需在國家有關標準基礎上,制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統一使用的行政區劃代碼表,并規定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的流程和規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統適用范圍
各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原則上均使用統一的行政區劃代碼。跨地區業務類系統(異地轉移、異地退管、異地就醫等)、交換區聯網數據管理類系統(聯網監測、財務交換庫、基金監管、就業監測等)、社會保障卡類系統所用行政區劃代碼應與部里實現同步更新。本地業務類系統(社保核心平臺、勞動99、新農保系統等)所用行政區劃代碼可根據統一版本適時更新。
二、變更管理原則
(一)統一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2260-2007)國家標準,結合本行業數據管理層級和經辦機構分布特點,制定本行業行政區劃代碼擴充規則。具體參見《關于調整養老保險聯網指標和加強數據上報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18號)的附件2。
(二)集中管理。部里根據各地變更申請情況,依據擴充規則,集中編制并發布行政區劃代碼,全國統一啟用。
(三)穩定實用。凡獨立經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的地區(機構),在系統中均須具有對應的所屬行政區劃代碼。代碼一經啟用,應保持相對穩定。
三、變更管理范圍
各地存在以下情況的,應申請行政區劃代碼變更,包括(1)經有關部門批準成立(調整)行政區的行政區劃代碼變更。(2)省本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獨立經辦的行業代辦單位代碼擴展,省本級就業服務機構委托獨立經辦的代辦單位代碼擴展。(3)經有關部門批準成立功能區(開發區、保稅區等)并設立經辦機構,需要新分配的地區(機構)代碼。(4)根據相關規定或實際使用情況需停用的行政區劃代碼。(5)因工作實際,確需調整行政區劃代碼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管理流程
擬變更行政區劃代碼的地區,應填寫《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申請表》(附件1),提出變更理由,并附行政區或功能區的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說明性材料,經省級相關業務部門匯總后,報部級相關業務部門和信息中心審核,部里統一編碼后反饋結果,并發布變更后的行政區劃代碼。變更后,各地應按照要求及時與部里統一更新系統中的行政區劃代碼信息。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實做好行政區劃代碼的變更管理工作,適應業務需要及時提出變更需求,不可自行隨意編碼。省級各業務部門與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要加強溝通,規范行政區劃代碼的使用。
各地在使用行政區劃代碼時,應以最新版本為準,確保地區間業務交互目的地的準確性。其中,金保工程交換區聯網數據管理類系統中,不使用省本級行政區劃代碼明細碼段(即使用XX9900,不使用XX9901等碼段),除此以外各系統使用行政區劃代碼的規則原則相同。最新的全國行政區劃代碼可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金保工程欄目)下載。
附件: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行政區劃代碼變更申請表
http://www.mohrss.gov.cn/download?path=UserFiles/File/98eacb9a-861f-4930-8831-def316e82ff0.doc
2.2010年以來行政區劃代碼變更審核結果
http://www.mohrss.gov.cn/download?path=UserFiles/File/905fe796-5c19-423b-bf64-9ae7b634e63b.doc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