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辦函 〔2011〕 156 號
河北省、重慶市、云南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的請示》(環發〔2011〕141號)收悉。經國務院批準,現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同意調整河北大海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和云南黃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范圍。調整后保護區的面積、范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境保護部予以公布。
二、有關地區要按照批準的調整方案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三、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63號)要求,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關系,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