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二〔2011〕2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和國家電監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入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電監安全〔2011〕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切實做好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途徑,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有效制度。電力行業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礎產業,其安全生產工作不僅涉及電力企業廣大職工的安全健康,更關系到國家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可靠保障,做好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意義重大。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做好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責任感,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將其納入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總體要求,同部署、同推動、同總結、同考核,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二、認真落實《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積極參與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指導意見》確定的相關原則和要求,積極參與推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會同電力監管機構加強對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一是要嚴格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報告的審核工作,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設施“三同時”,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隱患排查治理,危險品管理,事故應急預案管理,以及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等法律法規和要求;二是要會同電力監管機構加強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和未達標電力企業的跟蹤督促;三是要配合電力監管機構做好評審機構管理工作,督促評審機構客觀、公正、獨立地履行職責;四是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搭建交流平臺,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深入開展。
三、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健康發展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積極會同電力監管機構推進本地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將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納入本地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總體方案中,共同部署,共同推進。要結合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活動,督促電力企業特別是地方電廠、企業自備電廠積極參與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認真對照標準自查自改,爭取在規定的時限內達標;督促已獲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稱號的電力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鞏固標準化工作成果,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在推動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中,要注重行業監管和屬地監管相結合,充分借鑒本地區前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成功經驗,加強與電力監管機構在各環節的協調配合,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相互通報信息、共同總結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探討解決措施,不斷提高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水平。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