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2012年元旦、春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認真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對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鞏固和發展“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良好開局勢頭,全面做好2012年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結合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1〕40號文件精神,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要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結合節日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層層抓好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各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節日期間繼續施工和生產的單位,要嚴格安全管理,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事故隱患;要加強節日期間在崗職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緒,確保安全生產。
二、集中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切實加強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在節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要結合實際,針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全面、徹底的排查,重點排查煤礦、交通運輸、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事故隱患。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整改措施,并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動員、鼓勵全社會關注和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專項整治。要突出煤礦這一重中之重,進一步推進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嚴防突擊生產。繼續抓好金屬非金屬礦山特別是井工開采礦山、尾礦庫、排土場等的巡查、監控,嚴防透水淹井、尾礦庫垮壩、排土場坍塌及炮煙中毒等事故發生。要加強石油天然氣企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嚴防油氣井井噴失控、油氣泄漏、平臺傾覆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特別是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燃放)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切實防范丟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發生。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檢查,杜絕建設項目盲目趕工期、搶進度施工。要全面落實冶金、電力等其他行業(領域)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監督管理,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要注重以事故教訓推動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發生的一系列煤礦瓦斯爆炸、化工企業裝置和民用液化氣泄漏燃燒爆炸、船舶相撞和漁船顛覆、道路交通翻車墜河相撞等重特大事故,以及有限空間作業一氧化碳中毒、“三合一”單位火災等典型較大事故教訓,有針對性地實施專項整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三是認真做好企業停產、復產安全生產工作。要加強對節日期間停產、節后復產企業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把高危行業企業節后復產驗收關。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要制定并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停產檢修作業和節后復產時的安全保障技術措施,復產前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進行全面、系統的安全檢查。地方各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復產驗收,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復產驗收制度,對未經驗收的高危行業企業一律不準恢復生產,對擅自復產的要嚴肅查處。
三、立足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特點,突出抓好交通運輸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
元旦、春節前后是交通運輸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級公安、交通、民航、鐵路、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各類運輸企業要切實加強鐵路運輸、道路客運、民用航空、水路旅客運輸、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運輸、交通運輸建設施工、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安全管理力度,嚴防超速、超員、超載以及疲勞駕駛、無證無照行駛、非法載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進站上車(船、機)。要針對冬季雨雪大霧天氣和節假日人流集中等特點,制定科學周密的春運工作方案,合理安排運力,及時疏導旅客,確保春運安全有序。要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地區、重點路段、重點水域的監督檢查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加強各類運輸工具安全檢測檢驗,防止運輸工具帶“病”運行。要認真制訂和完善安全運營應急管理預案,并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要針對節日臨近大型文化、旅游、娛樂、商貿等活動增多的特點,切實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加強高層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領域及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賓館飯店、商場網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嚴防火災事故。要嚴格大型集會、煙花燃放等活動的審批管理,嚴格制定并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嚴防擁擠、踩踏等傷亡事故。
要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其在節前對各個生產環節和生產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徹底的安全檢修、檢測,全面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確保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生活正常運行,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著力應急防范,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針對冬季天氣寒冷干燥、雨雪冰凍災害多發的氣候特點,完善氣象信息預報預警機制,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和物資儲備等工作,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巡查監控,落實防火防塵、防寒潮大風、防雨雪冰凍災害、防凍裂泄漏等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間的預報預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和通報制度,及時將自然災害預報預警信息通知到企業。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落實。要加強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煙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強群眾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要充實一線值班力量,嚴格落實企業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撤人命令的決策權和指揮權,嚴防因處置不當、不及時造成事故。要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要密切關注互聯網、新聞媒體披露及群眾舉報的事故信息,組織人員及時核查,對情況屬實的事故要及時按規定上報并妥善處置。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切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本通知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