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
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于“十二五”期間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服貿發〔2011〕487號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服務于一體的現代交易方式,融資租賃業已經成為我國現代服務業的新興領域和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擴大內需、帶動出口、促進經濟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促進“十二五”期間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融資租賃業的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初期,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的交易方式,為我國吸引外資、引進國外先進設備、支持國內企業技術改造等作出了突出貢獻。經過三十年的發展,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經營規模和能力顯著提高,服務領域日益廣泛,業務范圍不斷拓展。截至2010年末,我國已有各類融資租賃企業260多家,融資租賃合同余額達到7000億元,潛在租賃資產承載能力超過1萬億元。融資租賃服務范圍已經從交通運輸、工業裝備、工程建筑等傳統領域,向農業、醫療、文化教育等新興領域拓展,部分企業開始“走出去”發展。
“十二五”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國民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時期。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對于有效擴大相關行業的投資、生產和消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帶動現代服務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還存在市場規模小、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不完善、市場監管不統一、行業標準與交易規則缺失、統計體系基礎薄弱、業務模式及融資渠道單一等問題亟需解決。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快行業發展為主線,以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為基礎,以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為方向,以完善行業規劃、加強市場監管為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強融資租賃行業管理與指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改善內外部環境,促進融資租賃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展與規范相結合,引導企業合法、依規、有序發展;堅持促進與監管相結合,同步推動政策促進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堅持融資與融物相結合,指導企業增強資產管理能力,提高專業化水平,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堅持國內與國外相結合,在服務于國內市場的同時,大力拓展海外市場。
(三)發展目標。
通過五年的努力,使融資租賃行業的社會認知度顯著提高,法律法規和政策扶持體系不斷完善,統一有效的行業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行業標準與統計體系基本健全,經營范圍和業務領域有序拓展,融資租賃交易額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比例穩步提高,形成一批規模大、競爭優勢突出、業務拓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不斷提升融資租賃業發展水平和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
三、主要任務
(一)創新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模式。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發揮各自優勢,集中發展優勢業務領域,突出經營特色,實現差異化發展。加快業務創新,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綜合采用多種業務模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提升企業發展能力。引導融資租賃企業優化產品組合、交易結構、租金安排、風險控制等設計,創新盈利模式,提升服務水平。
(二)優化融資租賃業發展布局。
鼓勵融資租賃業發展較快的地區充分利用政策優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培育形成融資租賃業發展集聚示范區,加快中西部地區融資租賃業發展,增強融資租賃業對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域的支持和帶動作用。大力支持工業制造、大型工程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具有產業背景的大型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鼓勵服務運營商、各類投資機構等非廠商機構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三)支持企業拓展新興業務領域。
繼續做大飛機、船舶、工程機械等傳統融資租賃領域,增強對產業鏈發展的帶動作用。引導融資租賃企業支持農業發展,開拓農村市場,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設備等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鼓勵融資租賃企業拓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研究出臺鼓勵政策,大力支持融資租賃企業為中小微企業服務。
(四)大力開拓海外資產租賃市場。
鼓勵制造商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開拓國際市場,發展跨境租賃,擴大出口份額。引導融資租賃企業加強與海外施工企業合作,開展施工設備的海外租賃,積極參與國外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有實力的企業開展跨境兼并重組。積極研究出臺外匯使用等支持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海外業務的政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海外租賃保險業務,加大對海外租賃業務的支持保障力度。
(五)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引導融資租賃企業增加中長期資金來源,規避資金風險。支持融資租賃企業運用保理、上市、發行債券、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鼓勵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租賃資產,創新融資模式。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加強與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合作。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產業基金,引導民間資本加大投入。
(六)提高企業風險防范能力。
指導融資租賃企業加強風險控制體系和內控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客戶風險評估機制,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強化資產管理能力,積極穩妥發展售后回租業務,嚴格控制經營風險。建立市場預警機制,定期發布行業發展報告,加強信息引導。推動建立融資租賃信用擔保體系,支持擔保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擔保業務,鼓勵保險公司開發租賃保險產品。
(七)加快融資租賃相關產業發展。
研究出臺鼓勵政策,加快建立程序標準化、規范化、高效運轉的租賃物與二手設備流通市場,完善融資租賃資產退出機制。支持專業咨詢、技術服務、鑒定評估等相關服務業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
積極推動建立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行業指導與管理。加快內資融資租賃試點工作,完善試點工作機制,建立試點企業評估和退出制度,積極引導外資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建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強化監管手段,完善行業監管機制。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及時研究解決行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加強融資租賃業法制建設,推動出臺融資租賃業專項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推動建立租賃物登記制度,積極解決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問題。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研究出臺稅收抵免、加速折舊、出口退稅等各項財稅政策。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行業統計和標準化體系。
逐步建立統一、全面的融資租賃業統計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融資租賃業統計方法,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建立部門間、地區間、協會間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統計信息交流與成果應用,提高對行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建立融資租賃行業標準化體系,制訂融資租賃交易、二手設備流通、租賃物分類評估等行業標準,加強標準實施宣貫,提高融資租賃業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四)提高融資租賃社會認知度。
利用傳統媒體、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大融資租賃理念和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不斷提高融資租賃業的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為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行業交流與國際合作,支持舉辦國內外研討會等各類交流活動。
(五)加強行業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設立全國性行業協會,完善地方行業協會組織。大力支持行業協會開展信息咨詢、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培訓教育、經驗推廣、業務交流等工作,增強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監督、協調、服務等方面的功能。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建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和準入制度,積極推動高等院校設立融資租賃專業,支持企業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法律、銷售、稅收、金融、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基礎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專業能力的融資租賃人才。
商務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