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網絡零售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網絡零售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
商務部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網絡零售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網絡零售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電函[2011]1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加強元旦、春節期間網絡零售行業管理,規范網絡零售經營行為,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督導檢查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絡零售市場督導檢查,檢查重點商品包括食品、服裝、鞋帽、箱包、家電、通訊產品、圖書、音像制品等,重點領域包括餐飲、游樂、休閑健身、美容美發、洗浴、沐足、票務等,重點對象包括第三方交易平臺、團購網站等,重點內容包括虛假促銷、知識產權保護、違禁品銷售、商品質量、價格欺詐、服務規范等。根據檢查情況填寫檢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
二、規范促銷行為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網絡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督導,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18號)、《商務部關于規范網絡購物促銷行為的通知》(商商貿發[2011]3號)等有關規定開展促銷活動,規范促銷行為。
三、保護知識產權
督促網絡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臺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行業自律,加大源頭治理力度,采取技術手段屏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信息,嚴格網絡零售商、商品及服務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打擊網絡零售經營活動中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行為,警示引導消費者拒絕購買侵權假冒商品。
四、保障商品質量
督促網絡零售商在零售經營特別是促銷活動中事先向消費者公示促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品牌、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嚴禁虛假宣傳、以次充好,不得銷售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
五、提高服務水平
指導網絡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臺加強信息發布、身份認證、交易、支付、物流、售后服務、糾紛處理、先行賠付、過程監控等服務保障機制建設,保障節日期間商品能夠按時送達消費者。
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指導網絡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臺推行先行賠付制度、冷靜期制度,嚴禁虛構原價打折、誤導性標價,不得降低促銷商品的品質及服務質量,不得單方面無理由取消訂單,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或者為消費者退換貨設置障礙,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七、完善應急體系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網絡零售市場監測、統計分析、預測預警、風險防范、應急處置等制度建設。指導網絡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臺建立健全網絡零售異常情況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備份系統、恢復體系等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日期間網站正常運行,確保訪問、交易、支付等活動有序開展。
八、發揮示范作用
指導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加強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在依法誠信經營、行業自律、保護知識產權、培育品牌、引領消費、帶動創業就業等方面發揮示范引導作用,促進網絡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九、建立長效機制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建立網絡零售領域打擊侵權假冒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機制建設,認真研究網絡零售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完善法規政策,健全規則標準;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引導企業加強行業自律;督促第三方交易平臺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社會責任,貫徹落實有關管理規定,認真執行《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等行業標準。
請于2012年2月28日前將工作總結及檢查情況匯總表(書面及電子版)報送商務部。
聯系人:電子商務司 郝建彬 白海龍
電話:010-85093750 65197769
傳真:010-85093750
郵箱:haojianbin@mofcom.gov.cn
附件:網絡零售經營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
http://dzs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12/1324870253595.doc
商 務 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