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元旦和春節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元旦和春節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元旦和春節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元旦和春節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農辦漁【2011】125號
2012年元旦和春節將至,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及農業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切實做好節日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節日期間和冬春季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在節前集中開展一次漁業安全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二、元旦、春節期間也是寒潮、大風等海上惡劣天氣多發季節,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和海浪變化情況,及時通過岸臺、廣播、手機短信等渠道將有關氣象預警信息通知到漁船。針對近期商漁船碰撞事故高發態勢,要繼續抓好漁船防碰撞工作,加強與海事部門的合作,充分發揮各地合作機制作用,落實交通運輸部和農業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備忘錄》精神,共同開展商漁船警示教育和海上執法檢查,督促船員嚴格執行值班瞭望制度,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持通信暢通,減少和避免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港口監管,嚴格進出港簽證制度,教育漁民不要在節前突擊冒險出海作業。對漁船安全裝備不齊全、船員配備不合格、超航區超風浪等級出航及非法載客等行為要按規定處罰并嚴禁離港。做好節日期間漁港秩序維護工作,保證漁船安全有序停泊。針對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等活動,特別重視漁船和港區防火工作,確保在港漁船的停泊安全。
四、高度重視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漁業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保證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全面落實。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做好緊急出航準備,以便配合專業搜救力量及時展開搜救活動。要確保漁業信息通訊網絡暢通,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緊急事件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