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2年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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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
關于印發《2012年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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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計劃單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
根據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我們擬定了《2012年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要點》,已經部領導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基金監督工作。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要點
按照《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人社部發[2012]1號)的要求和安排,2012年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貫徹落實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部署,整體布局,突出重點,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強化依法監督,加大監管力度,加強能力建設,進一步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
突破重點難點工作
(一)大力推動法制建設。認真貫徹社會保險法,修改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規定》,加強依法監督。研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工作規程等配套文件,規范監督檢查程序。加強法制宣傳,推動基金監管工作法制化、規范化進程。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條例》的調研起草工作。
(二)建立非現場監督工作體系。加快基金監督信息化建設,推進基金監管軟件部署實施工作,確保年底前地級全面安裝應用。進一步完善軟件功能,加強軟件應用,增強數據分析的能力,及時研究解決應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非現場監督工作規則,規范非現場監督工作流程,逐步建立非現場監督工作體系。
(三)研究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問題。研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模式、管理機制、政策措施、監管辦法等,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四)強化行政監督。研究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行情況,總結違法違規案件的特點和發生規律,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辦法,加強對管理經辦薄弱環節的檢查。部署開展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情況檢查,部省兩級根據情況確定一定范圍的直接檢查。堅持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
(五)開展社會保險反欺詐工作。針對養老、醫療等重點領域,對冒領養老金、騙取套取醫療保險金等問題,加大檢查、處理和打擊的力度,減少基金損失。
(六)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總結各地社會監督工作情況,研究擬訂社會監督工作辦法,指導地方開展社會監督試點工作,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基金監督工作。
三、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監管機制
(七)開展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試點。審核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規范集合計劃管理,促進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鼓勵大型企業參加集合計劃。研究養老金產品管理辦法,開發標準化養老金產品,提高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效率。
(八)規范企業年金基金合同管理。發布實施《企業年金基金合同指引》,規范委托人與受托人、受托人與管理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維護各方利益,促進企業年金市場公平運行。
(九)加強信息披露工作。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加強數據研究分析,提高工作指導效力。
(十)開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情況調研檢查。確定調研檢查的范圍和重點,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管理的意見,不斷改進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監管評價體系。加強企業年金市場環境和需求分析,探索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考核、評價機制,加大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管考核力度,規范運作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收益水平。
(十二)推進補充醫療保險改革。研究補充醫療保險的需求、資金來源及實現途徑,探索通過商業保險經辦補充醫療保險的辦法。
四、做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工作
(十三)完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政策。擬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配合做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政策的研究工作,審核財務報告及投資產品,控制市場投資風險。
五、加強隊伍作風建設
(十四)培育良好的行業風氣。進一步加強廉政制度建設和教育,強化清正廉潔、拒腐防變、依法監督的意識,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樹立基金監管人員的良好形象。
(十五)進一步推動持證上崗。繼續貫徹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證管理規程》,加強檢查證培訓考試和發放管理工作,推動依法行政、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