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于公布《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海關總署
關于公布《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于公布《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海關總署令第205號
《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已于2011年12月3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署 長 于廣洲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海關總署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
原產地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現決定廢止2006年5月31日以海關總署第149號令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
本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