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關于印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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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郵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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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為加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管理工作,規范辦理流程,方便企業辦理變更手續,現將《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執行中若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
一、辦理事項名稱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
二、辦理事項內容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中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報郵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換領許可證。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四、辦理機構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五、辦理程序
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企業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提出辦理變更申請,經批準后,換領《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后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申請以上事項變更應當符合《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六、辦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附件1-1);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附件1-2);
3.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及分支機構名錄(復印件)。
(二)辦理以下登記事項變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應當提交相應的補充材料。
1.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2.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注冊地址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變更后企業法人住所或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3.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履歷表;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4.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5.辦理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設立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新設分支機構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
(4)新設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新設分支機構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附件2-2);
(6)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6.辦理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撤銷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3);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做好快件善后處理工作的承諾書;
(3)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7.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地域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發證機關出具的新設或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核準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8.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申請表(附件3-1)(新股權結構涉及法人股東的,還應繼續提供該法人股東相應股權結構圖,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國有資本);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股權轉讓協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9.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有關證明(公司股權關系變更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七、辦理時限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對變更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同時辦理多個事項變更的,以其中最長辦理時限為準。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可通過國家郵政局或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政府網站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網上提交變更申請,同時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必須具備有效性。
(三)申請材料中的相關格式文書填寫必須清楚,不要漏項、缺項。
(四)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場地使用證明(含自有房屋產權證明及租賃協議)、公司驗資報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工作人員核對后原件現場退還。提供的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五)企業領取變更后新《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應當同時將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流程圖
http://www.spb.gov.cn/folder92/2011/03/2011-03-2477656.html
(二)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審核流程圖
http://www.spb.gov.cn/folder92/2011/03/2011-03-2477656.html
附件1:
1-1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包括變更事項、變更原因、變更決議等)
1-2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http://www.spb.gov.cn/folder92/2011/03/2011-03-2477656.html
附件2(涉及設立分支機構或撤銷分支機構的填寫)
2-1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申請表
2-2新設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
2-3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申請表
http://www.spb.gov.cn/folder92/2011/03/2011-03-2477656.html
附件3(涉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的填寫)
3-1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申請表
http://www.spb.gov.cn/folder92/2011/03/2011-03-2477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