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關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關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人社廳函〔2011〕591號
湖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湖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請示》(鄂人社文〔2011〕197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900元、750元、670元、600元(四檔)調整為1100元、900元、750元(三檔)。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9.0元、8.0元、7.0元、6.5元(四檔)調整為10.0元、8.5元、7.0元(三檔)。
三、請在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發布的文件報我部備案。
四、請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