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中央企業:
2012年5月19日8時30分左右,湖南省株州市炎陵縣境內中鐵三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炎汝(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第十三合同段,一輛運送炸藥和雷管(共240千克)的低速載貨汽車,在八面山隧道內發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2人受傷。
5月19日0時15分,一輛個人所有的車牌號為魯GKA068的長安牌面包車(核載8人),載12名施工工人從山東省濰坊市青州市返回濰坊市區,在濰坊市濰城區寶通街擁軍路路口西側500米處,與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濰坊水泥廠的一輛無牌重型貨車發生追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上述兩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以上兩起事故不僅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亂、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超員,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門在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監管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強化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對各種運輸車輛、通勤班車等要制定專項管理辦法,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采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工作。要嚴禁臨時租用非營運的社會車輛(船舶等)用于運送工人、材料和民爆物品等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杜絕人貨混裝等違規現象,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要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堅決杜絕各類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從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使用和儲存等各個環節,認真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監管措施,加強領導、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強化監督,確保各項安全保衛措施貫徹到底、落實到位。特別是要督促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加強對炸藥庫房內的火工品管理和周邊環境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嚴格執行《關于加強民爆生產銷售企業所屬運輸車輛安全管理的通知》(工信廳安函〔2011〕887號)的各項要求,杜絕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專用車輛運送炸藥、雷管等火工品,嚴禁炸藥和雷管混裝、散裝及載客運輸。
三、嚴格路面執法,下大氣力解決突出問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執法力量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嚴厲打擊機動車無牌無證營運行為。要立即采取源頭治理、聯合執法等綜合措施,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對單位、企業、個人7座以上自用客車進行嚴格排查,嚴格執行7座以上客車“逢車必查”制度,嚴查車況、駕駛人資質,了解掌握日常主要用途,對存在車況不良、駕駛人不具備資質非法營運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整改落實。
四、嚴格事故查處,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同時,要加大對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持久、全面徹底地排查治理各類隱患,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