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煤調〔2012〕76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于2012年4月27日頒布了《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7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8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9號)、《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0號)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1號)等5個部門規章。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和煤礦企業要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落實好5個部門規章的重大意義,提高對做好煤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為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煤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各地區要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安監總煤調〔2010〕121號)和《關于做好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1〕1號)要求,及時、如實向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職業病危害,同時抄報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并接受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
二、加強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工作
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認可和管理,其中乙級資質委托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認可。煤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按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及有關要求進行申報。申請甲級資質的,應當報所在地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初審合格后,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進行資質認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司依照職責進行審查;申請乙級資質的,應當報所在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初審合格后,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進行資質認可,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客觀、真實、準確地開展檢測、評價工作,并對其檢測、評價結果負責。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頒證部門要依法嚴肅處理。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