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
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
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
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告2012年第10號
為保證食品安全,確保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決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衛 生 部 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