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號
為大力推進貿易便利化,進一步改進貨物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并相應調整出口報關流程,優化升級出口收匯與出口退稅信息共享機制。現公告如下:
一、改革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方式
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企業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對企業的貿易外匯管理方式由現場逐筆核銷改變為非現場總量核查。外匯局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全面采集企業貨物進出口和貿易外匯收支逐筆數據,定期比對、評估企業貨物流與資金流總體匹配情況,便利合規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對存在異常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測,必要時實施現場核查。
二、對企業實施動態分類管理
外匯局根據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的合規性及其與貨物進出口的一致性,將企業分為A、B、C三類。A類企業進口付匯單證簡化,可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或發票等任何一種能夠證明交易真實性的單證在銀行直接辦理付匯,出口收匯無需聯網核查;銀行辦理收付匯審核手續相應簡化。對B、C類企業在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業務類型、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嚴格監管,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由銀行實施電子數據核查,C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須經外匯局逐筆登記后辦理。
外匯局根據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遵守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A類企業違反外匯管理規定將被降級為B類或C類;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合規性狀況未見好轉的,將延長分類監管期或被降級為C類;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守法合規經營的,分類監管期滿后可升級為A類。
三、調整出口報關流程
改革之日起,企業辦理出口報關時不再提供核銷單。
四、簡化出口退稅憑證
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以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核銷單;稅務局參考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稅。
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且未核銷的,按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出口退稅。
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但已核銷的以及已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稅有關規定辦理。
五、出口收匯逾期未核銷業務處理
2012年8月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截至7月31日已到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的,企業應不遲于7月31日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自8月1日起,外匯局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不再出具核銷單。企業確需外匯局出具相關收匯證明的,外匯局參照原出口收匯核銷監管有關規定進行個案處理。
六、加強部門聯合監管
企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增強誠信意識,加強自律管理,自覺守法經營。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將進一步加強合作,實現數據共享;完善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各類違規跨境資金流動和走私、騙稅等違法行為。
本公告涉及有關外匯管理、出口報關、出口退稅等具體事宜,由相關部門另行規定。之前法規與本公告相抵觸的,以本公告為準。自2012年8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所列法規全部廢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廢止法規目錄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302000000000000,42&id=4
附件
廢止法規目錄
序號 標題 文號
1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出口企業申請出口產品退稅提供結匯水單和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等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1]55號
2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改進出口企業申請退稅提供“結匯水單”和“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有關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1992]106號
3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利用出口收匯核銷電子數據進行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的通知 國稅發[1993]7號
4 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進口付匯、出口收匯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管理和加強防偽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 署監[1996]28號
5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傳送和接收出口收匯核銷電子數據的通知 匯國函[1996]319號
6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加強進口付匯核銷監管制度與進口審價工作配合的通知 匯國函[1997]62號
7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規范進口貨物報關單“二次核對”工作的通知 匯發[1998]48號
8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重新明確使用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1999]97號
9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軟件升級和調整有關做法的通知 匯發[1999]216號
10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進行“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核銷聯網核查試點的通知 匯發[2001]7號
11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售付匯及核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1]64號
12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在全國范圍內試運行“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系統的通知 匯發[2001]102號
13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按照進出口貨物監管方式分類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匯發[2001]120號
14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紙質進出口報關單及相關電子底帳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3]14號
15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 匯發[2003]15號
16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收匯核報系統”的核銷數據傳送及退稅數據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3]126號
17 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更改IP地址的通知 署科發[2003]206號
18 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將“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遷移到中國電子口岸運行有關問題的通知 署電發[2003]249號
19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旅游購物商品出口退出外匯核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5]91號
20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函[2005]1051號
21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試行出口企業范圍的通知 國稅發[2006]91號
22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遠期收匯出口貨物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6]168號
23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山東省等五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發[2006]188號
24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天津、上海、浙江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發[2007]92號
25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河北、青島、福建三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發[2007]131號
26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江蘇、四川、山東省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發[2008]26號
27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寧波市出口企業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批復 國稅函[2008]51號
28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海南省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 國稅發[2009]49號
29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公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2號
30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下發《關于嚴格進口售付匯及核銷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匯國函[1995]195號
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推廣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中IC卡和讀卡器申領辦法的通知 匯發[1998]79號
3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保稅倉庫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1998]97號
3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加工結轉(轉廠)售付匯及核銷操作程序》的通知 匯發[1999]78號
3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深加工結轉(轉廠)售付匯及核銷問題的通知 匯發[1999]84號
3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切實加強進出口核銷工作的決定 匯發[1999]85號
3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重申進出口付收匯核銷統計報表報送制度、提前報送時間的通知 匯發[1999]91號
3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口避孕套有關付匯核銷問題的通知 匯發[1999]217號
38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檢司關于啟用新版出口收匯核銷單后業務操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管函[1999]18號
39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中國銀行所詢福費廷業務項下出口核銷有關問題的批復 匯復[2000]413號
40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中國銀行所詢托收項下付匯審核業務問題的復函 匯綜函[2000]34號
4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正式運行“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收匯系統的通知 匯發[2001]140號
4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下發《出口收匯核銷備查操作規程(暫行)》的通知 匯發[2001]186號
43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轉發《海關總署關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用戶可自行打印報關單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 匯綜發[2001]34號
4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信用證、保函項下保證金提前購匯問題的批復 匯復[2001]73號
4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同意福建省分局在東山縣進行對臺小額貿易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試點的批復 匯復[2001]325號
46 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關于對進口貨物報關單二次核對有關問題的批復 匯經復[2001]38號
47 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關于對進口貨物短重付匯核銷問題的批復 匯經復[2001]43號
48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調整進出口核銷管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2]65號
49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包機貿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2]94號
50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為買方信貸項下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2]107號
5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工作專項考評辦法》的通知 匯發[2002]108號
5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對深加工結轉項下以人民幣結算辦理出口核銷所需憑證請示的批復 匯復[2002]175號
5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3]11號
5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進出口收付匯逾期未核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匯發[2003]40號
5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下發第一批出口收匯“自動核銷企業”名單以及上報第二批自動核銷企業材料的通知 匯發[2003]63號
5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出口保付代理業務項下收匯核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3]79號
5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的通知 匯發[2003]91號
58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IC卡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3]98號
59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出口收匯核銷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 匯發[2003]107號
60 國家外匯局綜合司關于轉發《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更新中國電子口岸政務IC卡數字證書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 匯綜發[2003]43號
61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口付匯備案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匯綜發[2003]122號
6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內控制度》的通知 匯發[2004]25號
6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個人對外貿易經營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4]86號
6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授權分局確定出口收匯自動核銷企業名單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4]91號
6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云南省邊境小額貿易出口人民幣結算核銷操作規定》的批復 匯復[2004]42號
6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銀行申請辦理貿易融資類新產品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批復 匯復[2004]274號
6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在廣東省轄內試行《廣東省出口收匯網上核銷管理試行辦法》的批復 匯復[2004]450號
68 關于“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系統”增加功能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信函[2004]13號
69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改進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工作的通知 匯發[2005]12號
70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在山東省等分局試行出口收匯網上核銷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5]37號
7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5]73號
7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簡化石油類企業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5]79號
7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保兌業務項下出口核銷及國際收支申報有關問題的批復 匯復[2005]304號
74 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關于推介遠程核銷和代轉核銷管理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經函[2005]4號
7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出口報關單聯網交換數據應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6]21號
76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6]83號
7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7]21號
78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行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30號
79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貨物貿易項下違反外匯管理行為有關處罰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34號
80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做好企業延期付款登記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46號
8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實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56號
8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完善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73號
83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及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應急預案》的通知 匯綜發[2008]123號
84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開通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外匯局端功能的通知 匯綜發[2008]125號
85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基本信息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8]140號
86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發布《進出口收付匯核銷業務應急預案》的通知 匯綜發[2008]144號
87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下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匯綜發[2008]157號
88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企業貿易信貸(預收貨款部分)登記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 匯綜發[2008]163號
89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延期付匯未登記行政處罰事項的通知 匯綜發[2008]170號
90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預付貨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匯綜發[2008]174號
91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匯綜發[2008]176號
92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做好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企業開戶和檔案信息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8]193號
93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啟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相關業務功能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8]195號
9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金宏系統在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試點的通知 匯發[2009]20號
9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金宏系統第一批銀行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發[2009]35號
9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金宏系統第二批銀行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發[2009]37號
9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中國農業銀行等五家銀行外匯金宏系統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發[2009]43號
98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金宏系統第三批銀行試點及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發[2009]45號
99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完善企業貿易信貸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9]36號
100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完善企業貿易信貸登記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9]78號
101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改進企業貿易信貸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09]108號
102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清理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數據的通知 匯綜發[2009]110號
10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邊境省區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核銷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10]40號
10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的通知 匯發[2010]44號
10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10]57號
10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修訂《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操作規程》的通知 匯發[2010]61號
10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貨物貿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10]67號
108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調整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月度貿易收付匯數據提取辦法的通知 匯綜發[2010]64號
109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內控風險防范指引(第一期)》的通知 匯綜發[2010]96號
110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口付匯核銷歷史業務清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10]130號
111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全國推廣上線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綜發[2010]144號
112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刻制和使用貨物貿易進口付匯業務章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綜發[2010]149號
11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企業“區內物流貨物”監管方式下付匯相關問題的批復 匯復[2010]248號
114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 匯發[2011]29號
11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11]39號
11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下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操作規程(銀行、企業版)》及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匯發[2011]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