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于加強“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加強“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于加強“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資發〔2012〕93號
各中央企業:
“十一五”期間,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信息化的戰略部署,按照《關于加強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大力實施信息化“登高計劃”,信息化總體水平明顯提高,在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方面發揮的作用更加凸顯。同時,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信息化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部分企業對信息化在變革管理體制、創新業務模式、引領戰略轉型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深刻;信息化技術標準規范體系較弱,難以適應系統集成、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迫切需要;信息化與企業戰略決策、主要業務、集團管控等方面的融合度不深,難以適應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和增強集團控制力的迫切需要;信息化隊伍參差不齊,難以承擔建設企業具有全局性、集成性信息系統的重任;信息化工作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尚不健全,難以適應信息化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強,成為制約信息化發展的重要瓶頸,等等。“十二五”時期是中央企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做強做優和培育世界一流企業的重要時期,也是中央企業信息化建設不斷登高上水平的關鍵時期。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化戰略部署和“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總體思路,為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信息化水平,助推中央企業“做強做優、實現世界一流”的目標,現就“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二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目標,以信息化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深度融合和深化應用為主線,以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為契機,以強化信息安全為保障,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1.信息化規劃與企業戰略相結合。始終把支撐企業改革發展作為信息化工作的出發點,堅持把信息化規劃作為企業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確保信息化發展與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相一致。
2.信息化工作與管理提升相結合。始終把促進管理提升作為信息化工作的切入點,堅持信息化與企業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發揮信息化對管理提升的促進作用。
3.信息化建設與深化應用相結合。始終把推進深化應用作為信息化建設的落腳點,堅持建設與應用并重,充分體現信息化效能,促進信息化水平的持續提升。
4.信息化發展與信息安全相結合。始終把保障信息安全作為信息化發展的支撐點,堅持信息安全防護措施與信息系統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確保信息化發展安全可控。
(三)總體目標。
到2015年底中央企業信息化的總體目標是,信息系統要實現所有層級和主要業務的全覆蓋;系統集成、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能力進一步提高;信息化與戰略決策、經營管理、生產過程、風險管控深度融合;組織體系、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運維能力進一步增強;信息化應用水平全面提高;大多數中央企業信息化水平達到A級,達到或接近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加強信息化頂層設計。站在國家信息化發展高度,著眼于“十二五”中央企業信息化總體目標及本企業“十二五”發展戰略規劃,結合管理提升活動,通過與國際或同行業信息化水平先進企業的對標,從企業發展戰略、主要業務、風險管控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本企業“十二五”信息化規劃,確保規劃具有戰略前瞻性、整體協調性和應用實效性。滾動編制年度計劃,持續深入開展信息化發展“登高計劃”,確保信息化規劃具體落地。通過進一步加強信息化頂層設計,處理好局部與全局、重點應用與整體推進、單向應用與發揮整體職能的作用的關系,實現信息化建設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著力加強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全面提高信息化對主要業務的覆蓋面,重點加強集約化人財物管理、國際化運營、輔助分析決策、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全面風險管控等業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積極推進信息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過程控制、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等關鍵生產環節的應用。全面普及企業資源計劃(ERP)、供應鏈、客戶關系等管理信息系統。持續開展信息系統功能完善、性能優化和應用評價等工作,推進信息系統在企業各層級的縱向貫通。加強信息系統在生產環節與管理環節互聯互通的橫向集成能力,推進從單項業務應用向多業務綜合集成的轉變,從單一企業應用向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應用的轉變。積極開展網絡采購和銷售。
(三)著力加強信息化建設基礎。不斷提高信息網絡覆蓋度和運行可靠性,到“十二五”末實現所屬各級單位全部接入企業內部信息網絡。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提高軟硬件資源利用效率和數據處理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化技術標準體系,統一開發平臺和開發標準,強化技術架構管控,促進流程優化,推進業務協同,為企業集成應用和數據貫通提供基礎保障。構建公共數據資源池,強化主數據管理和數據治理,推進數據深度共享,并做好與國資委業務信息系統的對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并完善使用正版化軟件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著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認清信息安全形勢,牢固樹立全員信息安全意識,健全信息安全和應急處置管理體系,強化信息安全統一歸口管理。加強信息安全防護技術保障,做好網絡邊界、基礎設施、應用系統和桌面終端信息安全狀態的監測預警和加固防護。加強異地災備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企業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保障能力。開展涉密系統的分級保護和非涉密系統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軍工、能源、電力、交通、通信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絡安全。
(五)著力提高信息系統運維水平。圍繞企業信息化總體目標要求,建立健全與自身信息化水平相適應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體系,強化運維組織體系建設,優化運維制度流程。建設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綜合監管系統,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狀態監測和趨勢分析,提升信息系統運行風險預判能力,保障信息系統可靠運行。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認識信息化發展的戰略地位。要將信息化作為企業“做強做優、實現世界一流”目標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信息化在實施“五大戰略”中的關鍵作用;要將信息化作為實現企業變革與發展的驅動力,建立支撐企業創新、轉型和變革的信息化體系和工作機制。
(二)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化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全面推行企業總信息師(CIO)制度,大力提高專職率;明確信息化專項預算,確保投資質量,依法規范操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工作的歸口管理和集團管控力度,形成“一把手”掛帥、總信息師具體領導、信息化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業務部門有效參與、全體員工深度配合的信息化工作機制和體制。
(三)全面建立信息化績效考核制度。要加強信息化工作的績效考核制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分類評價,層層落實信息化建設、應用、維護、升級和優化責任;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信息化先進表彰等形式,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提高信息化工作人員積極性和創造力。
(四)持續加強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要明確信息化工作崗位序列,培養和打造人員配比合理、自主可控的信息化管理、建設、運維和安全的隊伍;加強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全員信息化培訓,重點加強企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信息化培訓;對較高層次的信息化人才開展職業生涯設計;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信息化建設、應用、運維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進一步提高信息化人員專業素質和崗位能力。
(五)持續加強中央企業信息化的指導。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持續推進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加強中央企業信息化水平評價工作,完善評價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先進表彰和示范工程評選工作,培育樹立行業信息化標兵;加強中央企業幫扶和經驗交流的組織力度,適時開展信息化工作監督檢查,為中央企業深入推進信息化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