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四川省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七屆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2年7月9日
德陽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需要,完善投資責任制和風險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學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制度和組織實施程序,形成政府決策、部門監管、市場運營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是指由市級行政企事業單位組織實施,使用上級及本級財政一般預算、基金預算、預算外資金、政府性融資、行政事業單位自籌資金、接受捐贈、國外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項目。
多元主體投資的項目中,政府投資為主或政府投資占主導地位的項目,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管理。
第三條 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和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建立民主化和科學化的決策制度,實行集體決策。
(二)嚴格執行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監管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
(三)遵循政企分開原則,實行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三分離”的項目管理體制。
第四條 政府投資項目嚴格實行計劃管理。編制投資計劃的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德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規劃以及實際需要。
第五條 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
第二章 部門權責
第六條 發展和改革部門是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下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本級政府各行業投資項目的儲備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等綜合監督管理。
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包括項目資金預算籌措、政府投資項目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財務活動的監督,審定招標項目控制價,對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核、批復。
審計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及概算、預算、結算、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
監察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履職和廉潔情況進行行政監察。
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負責項目規劃建設方案的制定和項目的編制工作,并負責建設項目相關建設手續的審批及項目實施建設的監管工作。
國土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土地報征及拆遷等工作。
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的拆遷工作按屬地原則由當地政府負責。
環保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批、管理和監督。
第七條 住建、交通、水務、國土等政府部門原則上不作為政府項目投資的業主,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只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各自履行審批、監管和監督的職責。
第八條 政府投資項目業主承擔建設項目的籌(融)資、投資、建設、營運管理、債務償還,確保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工程按時保質完成。
第三章 項目管理體制
第九條 投資管理
(一)政府投資公司作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業主,由市政府委托其行使政府投資者和資產所有者的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開展投資、融資和資本運營業務。
(二)市級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存量,在對其進行清理、鑒別和分類,通過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和匯總登記后,分別劃轉到相關投資公司作為其運作資本。投資人參與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運作,監督、跟蹤資產運行,收回盤活的資金。
(三)投資公司應按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運作,強化法人責任制,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確保政府投資的安全和效益。投資公司要以資本運營和項目融資為主,廣開渠道,切實擔負起為政府投資項目籌措資金的職能。
(四)政府安排的投資項目和投資公司安排的投資項目必須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發改委和行業主管部門綜合平衡后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
投資公司的投資收益、資產變現收入及融匯資金要納入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主要用于政府投資項目。國有獨資和控股公司由市政府派任財務監管員,對投資公司的投資、收益和分配情況進行日常監督。
第十條 建設管理
(一)政府投資項目經市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立項或可研報告后,由政府專門負責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機構或專業工程建設管理公司進行代建管理,對確定由專業工程建設管理公司代建的項目,由投資公司負責以招標或委托形式,選擇符合資質要求的工程建設管理公司對項目建設實施專業化管理,項目管理實施機構負責控制投資質量、安全、工期;負責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按月上報工程進度情況,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負責移交合格工程,向使用單位移交項目檔案資料;負責生產試運行及工程質保期管理,提交項目評價報告;協助辦理土地征用、規劃許可等相關手續;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工作,直到工程竣工驗收。
(二)投資公司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機構提交的工程進度用款計劃,以合同履約形式將項目資金按進度撥付給施工單位,并監控資金使用、工程建設進度、規模、標準等。
(三)培育項目管理中介市場,大力發展綜合性和專業性工程建設管理公司,提高重大建設項目管理水平。
第十一條 運營管理
(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工程建設管理公司移交給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按項目性質移交給政府指定的單位使用和管理,或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相應的項目運營管理公司,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
(二)運營管理市場為開放式市場,項目運營管理公司實行企業化運作,不受地區、所有制限制。
(三)政府有關部門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項目的運營管理實施監督管理,不得直接參與項目的運營管理,不得從中獲取收益。
第四章 項目的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 遵循“規劃一批、論證一批、批準一批、建設一批”的原則,住建、交通、水務等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部門建設需要編制項目前期規劃,組織項目可行性論證,完成方案設計后報經投資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綜合平衡報政府,作為政府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項目經政府批準后向項目業主單位下達政府投資項目計劃。
第十三條 政府根據規劃建設需要和財政狀況,決定本年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計劃,確定項目的業主單位及建設方式。建設方式主要采取代建制。
第十四條 政府年度投資建設項目計劃確定后必須嚴格執行。政府年度投資項目需要調整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向投資部門申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五條 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為: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初步設計審查、概算審批、施工圖設計審查、竣工決算審核。
第十六條 采用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資項目,應當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
以投資補助、轉貸、貼息的方式安排政府投資資金的,應當審批資金申請報告。
第十七條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算的審批由市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查,按項目性質分別由市住建、水務、交通等管理部門負責;竣工決算的審核由市財政和審計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 項目建議書由項目業主提出,項目總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含500萬元),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以實施方案形式編制報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基本建設程序報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九條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投資公司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編制,報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 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編制,由投資公司報市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初步設計應明確各單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設計概算、用地規模、主要材料、設備規格和技術參數等,并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
第二十一條 工程概算由項目業主報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審批部門在審核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時,應當組織有關機構進行評審后核定。經審核的初步設計概算應作為控制投資的依據。
概算總投資包括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費用,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審定的估算總投資的10%。凡概算總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估算總投資10%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重新報批。
第二十二條 項目完成規劃、征地、施工圖設計、“三通一平”等前期準備工作、建設資金落實、具備施工條件后,由項目業主報市發改部門下達投資計劃。
第二十三條 投資公司在工程結算審核后90日內,將完整的竣工財務決算資料送財政部門或者審計部門,經財政部門或審計部門審核后,投資公司以財政部門的決算批文作為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同時抄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政府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每年編制預算時由市財政、市發改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德陽市年度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財政性資金來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市政府審查并作為安排次年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依據。
第二十五條 用于投資的財政性資金的使用安排,由市發改、財政部門會同市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審查。市政府批準后,市發改部門列入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市財政部門嚴格按照《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和項目年度計劃進行預算支出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每年要對“政府擁有的各類資金中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部分”全年的收支使用情況進行決算,由市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決算報告。
第二十七條 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階段,必須出具經過金融機構和市財政部門審查的其他資金來源證明。此類項目的其他資金原則上必須與財政性資金同步按比例投入。
第二十八條 盤活國有資產存量籌集的資金,包括國有資產變現的收入和以國有資產融匯的資金,要按照“集中管理、統一使用、突出重點”的原則進行運營,并納入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管理。
第六章 項目監督
第二十九條 投資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監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稽察制度,由市政府投資項目稽察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投資項目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 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責任人按各自的職責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項目業主單位主動配合和接受發改、財政、審計、監察等職能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和輿論的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投資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資金申請報告的;
(二)未按規定撥付建設資金的;
(三)強令或者授意項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政府機關及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沒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項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資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暫停項目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三年內禁止其負責使用政府投資資金項目的管理工作,并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情況騙取政府投資資金的;
(二)未按規定履行有關程序擅自開工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建設標準,改變建設內容,擴大或者縮小投資規模的;
(四)轉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設資金的;
(五)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或者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已經批準的項目,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實施或者完成的;
(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有關咨詢評估機構在咨詢評估時弄虛作假或者評估結論意見嚴重失實的,投資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遵循中介機構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并禁止其有限期甚至無限期在本區域內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咨詢評估工作;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項目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依法追究項目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30日后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為2年。
第三十九條 各縣(市、區)、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