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衛生部 外交部等
關于印發《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聯消費〔2012〕5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衛生廳(局)、外事部門、財政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煙草專賣局,海關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于2006年1月9日對我國正式生效。為推進國家控煙履約工作,2007年4月,國務院批準成立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外交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煙草局8部門組成。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煙草控制工作,根據《公約》有關要求,結合我國履約工作實際,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衛生部 外交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doc
中國煙草控制規劃(2012-2015年)
目 錄
一、我國煙草控制工作總體情況 1
(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履約機制 1
(二)完善法律法規,健全政策體系 2
(三)開展控煙宣傳,創建無煙環境 3
(四)規范煙草生產,打擊非法貿易 3
二、我國煙草控制面臨的形勢 4
(一)吸煙人口數量眾多,煙草危害后果嚴重 4
(二)宣傳教育亟需加強,公眾認識有待提高 5
(三)煙草行業涉及面廣,轉產替代任務艱巨 6
(四)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控煙能力有待增強 7
三、煙草控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7
(一)指導思想 7
(二)基本原則 8
(三)主要目標 9
四、我國煙草控制的主要任務 9
(一)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 10
(二)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11
(三)廣泛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12
(四)不斷強化卷煙包裝標識健康危害警示 12
(五)切實加強煙草稅收、價格和收益管理 13
(六)建立完善煙草制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13
(七)有效打擊煙草制品非法貿易 14
(八)積極提供戒煙服務 15
(九)加快建設煙草監測監控信息系統 16
五、保障措施 17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17
(二)加大控煙工作的投入力度 18
(三)進一步加強煙草行業管理工作 18
(四)加強控煙工作交流與合作 19
六、規劃實施 19
吸煙導致多種疾病,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是我國面臨的最突出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近年來,我國煙草控制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吸煙率出現下降趨勢,公眾對煙草危害健康的認識有所提高。但是我國吸煙人數多,煙草產量大,煙草危害重,煙草控制工作面臨嚴峻挑戰。加強煙草控制任務非常緊迫、意義十分重大。為全面推進我國煙草控制工作,減少煙草危害,保護公眾健康,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2-2015年。
一、我國煙草控制工作總體情況
我國是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締約方之一。自2006年1月9日《公約》對我國生效以來,我國煙草控制工作扎實穩步推進,較好地履行了《公約》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履約機制
2007年4月,國務院批準成立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目前領導小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外交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煙草局等8個部門組成。工業和信息化部為組長單位,衛生部、外交部為副組長單位。在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領導小組有效協調解決履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履約相關法律法規調整意見,研究制定煙草控制有關政策,認真評估履約工作進展情況,積極參與《公約》相關議定書談判和《公約》相關實施準則制定,較好地完成了我國控煙履約工作的階段性任務。
(二)完善法律法規,健全政策體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批準《公約》時作出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禁止使用自動售煙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衛生部修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作出“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等規定。國家煙草局、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對煙草危害健康警語的內容、面積、輪換等作出明確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和《關于進口環節消費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較大幅度地提高了國產和進口卷煙消費稅。此外,國家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決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關于嚴格控制電影、電視劇中吸煙鏡頭的通知》等,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國控煙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專欄1:我國公共場所禁煙相關法律法規
1.全國性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五條規定:國家和社會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第三十七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將公共場所劃分為七大類28項。具體是指:1、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2、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3、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4、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5、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6、商場(店)、書店;7、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部門規章和規定
《關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煙的規定》第三條規定:除特別指定區域外,在下列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煙:各類旅客列車的軟臥、硬臥、軟座、硬座、旅客餐車車廂內;各類客運輪船的旅客座艙、臥艙及會議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長途客運汽車;民航國內、國際航班各等客艙內;地鐵、輕軌列車,各類公共汽車、電車(包括有軌電車)、出租汽車,各類客渡輪(船)、游輪(船)、客運索道及纜車;各類車站、港口、機場的旅客等候室、售票廳及會議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鐵路、交通、民航的衛生主管部門和建設部的城建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3.2006年以來部分地方性條例和規定
《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銀川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哈爾濱市防止二手煙草煙霧危害條例》、《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等。
(三)開展控煙宣傳,創建無煙環境
重點針對政府機關、醫院、學校開展了創建“無煙單位”活動。結合世界無煙日主題發布年度控煙報告,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工作。組織了全國戒煙大賽,深入開展中國煙草控制大眾傳播活動,充分調動媒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煙草控制。成功舉辦了“無煙奧運”、“無煙世博”。明確要求卷煙零售戶在柜臺醒目位置擺放“禁止中小學生吸煙、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警示牌,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嚴格限制煙草廣告。
(四)規范煙草生產,打擊非法貿易
加大煙草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控制新增投資,減少卷煙企業和品牌數量,防止盲目生產和過度競爭。認真執行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煙葉種植和卷煙生產嚴格執行國家指令性計劃,禁止超計劃生產。依法加強卷煙價格管理,嚴格限制“天價煙”上市銷售。煙草專賣部門與公安、司法、海關、工商、質檢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打假打私機制,有效整頓和規范煙草市場秩序。2006-2010年,我國共查處案值5萬元以上制售假煙案件3.1萬余起,查獲假煙385.4萬件,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37024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8321人。
專欄2:我國煙草市場總體情況
1.我國卷煙市場增速趨緩、非法卷煙得到有效控制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煙草市場,煙草制品消費量約占全球總量的三分之一。2006-2010年,中國卷煙銷量年均增長3.7%,比菲莫國際、英美煙草、日本煙草、帝國煙草等四大跨國煙草公司加權平均增速低0.2個百分點,總體上呈逐年減緩趨勢。同時,我國非法卷煙占國內市場的比重基本控制在4%以內,在全球處于領先水平。
2.全球卷煙非法貿易非常嚴重
根據國際防癆和肺部疾病聯合會撰寫的《取締全球卷煙非法貿易將增加稅收、挽救生命》數據,2009年非法卷煙占全球卷煙市場的比重為11.6%,其中低收入國家為16.8%,中等收入國家為11.8%,高收入國家為9.8%。非法卷煙導致政府稅收損失至少每年405億美元。
二、我國煙草控制面臨的形勢
近年來,我國堅持從實際出發,認真履行《公約》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煙草控制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我國煙草控制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一)吸煙人口數量眾多,煙草危害后果嚴重
我國吸煙者人數眾多,吸煙和二手煙暴露十分普遍。目前成年吸煙人數超過3.0億,男性吸煙率達52.9%,居于世界前列。青少年吸煙狀況不容樂觀,現有13-18歲青少年吸煙者約1500萬,嘗試吸煙者超過4000萬,青少年吸煙率達11.5%。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吸煙現象嚴重,有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暴露,暴露率達72.4%。吸煙和二手煙暴露導致癌癥、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統疾病等大量發生,每年死于吸煙相關疾病的人數超過100萬,吸煙產生的醫療費用不斷增加。
專欄3:我國煙草流行情況
1.成年男性吸煙率較高
我國成年男性吸煙率1996年為63.0%,2002年為57.4%,2010年為52.9%,雖然呈現下降趨勢,但目前仍處于高平臺期。成年女性吸煙率1996年為3.8%,2002年為2.6%,2010年為2.4%,總體保持較低水平。據推算,目前我國成年吸煙者總數超過3.0億,其中男性2.9億,女性0.1億。
2.青少年吸煙較為嚴重
我國13-18歲青少年吸煙率為11.5%,其中男性為18.4%,女性為3.6%。嘗試吸煙率為32.4%,其中男性為44.1%,女性為19.9%。據推算,我國13-18歲青少年吸煙者約為1500萬,嘗試吸煙者超過4000萬。
3.二手煙暴露較為普遍
我國約有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暴露,其中成年人5.6億,青少年1.8億,二手煙暴露率達72.4%。公共場所是二手煙暴露最為嚴重的地方,其中餐廳二手煙暴露率達88.5%,政府辦公樓二手煙暴露率達58.4%。
4.戒煙意愿和服務不足
吸煙者中不打算戒煙的比例很高,達44.9%。戒煙率略有上升,戒煙人數增加,但復吸比例高,戒煙成功率較低。目前的戒煙服務能力遠遠不能滿足需要。與國際控煙先進國家相比,戒煙治療、咨詢及藥物還沒有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專業的戒煙治療和咨詢機構有限、能力不足。
5.煙草危害后果嚴重
我國每年有超過100萬人死于吸煙相關疾病。據估算,如目前的吸煙狀況不改變,預計到2050年,這個數字將突破300萬。
(二)宣傳教育亟需加強,公眾認識有待提高
我國控煙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夠廣、針對性不夠強,社會公眾對煙草危害的認識不足,大多數人未能全面了解吸煙對健康的危害,尤其是對吸煙或二手煙暴露會引起中風、冠心病以及多種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的知曉率低,相當數量的人尤其是青少年沒有充分認識到吸煙的具體危害和致癮性。此外,“以煙送禮”、“以煙待客”現象較為普遍,尚未形成不送煙、不敬煙、不吸煙的社會風氣。
專欄4:我國煙草危害認知狀況
1.吸煙引起具體危害的知曉率低
2010年全球成人煙草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3/4以上被調查人群未能全面了解吸煙對健康的危害,其中對吸煙會引起肺癌的知曉率為77.5%,引起腦卒中的知曉率為27.2%,引起冠心病的知曉率為27.2%,而同時知曉吸煙會引起中風、冠心病和肺癌三種疾病的比例更低,僅為23.2%。2/3以上的被調查人群不了解二手煙暴露的危害,對二手煙會引起成人冠心病、兒童肺部疾病和成人肺癌的知曉比例分別為27.5%、51.0%和52.6%,而知曉二手煙會引起三種疾病的比例僅為24.6%。
2.我國控煙宣傳教育力度不夠
一是覆蓋面不夠廣,社區、學校和農村存在大量薄弱環節;二是針對性不夠強,對青少年、婦女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較少;三是宣傳深度不夠,煙草使用的具體危害和致癮性揭示力度較弱;四是煙草的群體性消費、交際性消費普遍存在,對控煙宣傳教育的接受度較低;五是經費和人力投入不足,控煙宣傳效果不佳。
3.卷煙包裝健康危害警示作用不強
2010年全球成人煙草調查結果顯示,86.7%的吸煙者在卷煙包裝上能看到“吸煙有害健康,戒煙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或“吸煙有害健康,盡早戒煙有益健康”的健康警語,但其中63.6%的吸煙者表示不會考慮戒煙。
(三)煙草行業涉及面廣,轉產替代任務艱巨
煙草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來源之一,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2010年,煙草行業繳納各項稅費4988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約為6.0%。同時,全國現有130多萬種煙農戶、500多萬卷煙零售戶和50多萬煙草工商企業從業人員,與煙草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勞動人口超過2000萬,煙草行業在保障就業、增加收入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尤其是目前我國80%以上的煙葉生產和50%以上的卷煙生產均集中在老少邊窮地區,這些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煙草行業依賴度很高,實現煙草轉產和發展煙草替代種植需要一個較長的過渡階段。
專欄5:我國煙草行業總體狀況
1.煙草稅收
2010年,煙草行業繳納各項稅費4988億元,其中:煙葉稅76億元,消費稅2811億元,增值稅1023億元,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國有資本收益等其它稅費1078億元。煙草稅費約占全國財政收入總額的6.0%。
2.煙葉種植
2010年,我國共有種煙農戶132萬戶,戶均種煙收入25100元。全國煙葉產量4673萬擔,其中,云南煙葉產量占全國總量的39.9%,貴州占14.8%,四川占8.7%。
3.卷煙生產
2010年,全國共有30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卷煙工業企業,卷煙生產點有99個。全國卷煙產量4750萬箱,其中,云南卷煙產量占全國總量的16.0%,四川和重慶占6.0%,貴州占5.0%。
4.卷煙零售
2010年,我國共有卷煙零售戶508萬戶,戶均售煙收入16370元。
(四)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控煙能力有待增強
現有控煙法律法規較為分散,執法機制尚待完善,還沒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全國性法律規定。控煙網絡不健全,控煙政策力度不夠,控煙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有待提高,整體合力有待加強。控煙專業隊伍較為薄弱,控煙投入明顯不足,預防吸煙和促進戒煙的綜合服務體系建設較為落后。科學、權威、完整的煙草監測體系尚未建立,支撐控煙決策的基礎信息較為匱乏。
三、煙草控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煙草控制關系億萬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很大。推進我國煙草控制工作,必須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煙草控制形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有計劃有重點地全面推進煙草控制工作。
(一)指導思想
推進我國煙草控制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減少煙草需求和控制煙草供給為主線,以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為重點,以完善控煙法規、深化控煙宣傳、加強煙草危害警示、提高煙草價稅、廣泛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為抓手,著力推進創建無煙環境、預防青少年吸煙、轉變吸煙習俗、提供戒煙服務、打擊非法貿易等重點專項工程,持續降低人群吸煙率,有效減少煙草危害,全面提高公眾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1.依法控煙,全面履約。逐步建立國家和地方公共場所禁煙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強化控煙執法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煙草控制工作法制化、規范化進程。全面履行《公約》明確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在減少煙草需求、供應和危害等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
2.政府主導,各界參與。把控煙作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廣泛調動和鼓勵社會公眾參與控煙,強化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各界參與、有序推進”的控煙機制,增強控煙合力,營造全社會參與控煙的良好氛圍。
3.多措并舉,協調推進。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衛生等多種手段,注重各項政策措施的銜接配合,堅持減少煙草需求和減少煙草供應并舉、預防青少年吸煙和促使吸煙者戒煙并舉、規范合法煙草生產和打擊煙草非法貿易并舉,多層面、全方位、大力度協調推進我國控煙工作。
4.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結合國情,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循序漸進,優先抓好重點領域、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控煙工作,改進控煙手段,健全控煙網絡,完善控煙機制,加大控煙力度,著力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各項控煙措施取得實效。
(三)主要目標
1.吸煙率持續降低。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防止青少年吸煙,促使吸煙者戒煙,力爭青少年吸煙率從2010年的11.5%逐步下降到8.5%以下,成年人吸煙率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5%以下,其中:成年男性吸煙率有較大幅度下降,成年女性吸煙率維持較低水平并有所下降。
2.公共場所禁煙全面推行。加快創建無煙環境,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推行禁煙,切實減少二手煙危害,力爭使二手煙暴露率從2010年的72.4%逐步下降到60%以下。
3.公眾對煙草危害健康的認識顯著提高。深化控煙教育宣傳,促使吸煙和被動吸煙有害健康成為廣泛共識,公眾對吸煙會導致肺癌、心臟病和腦卒中以及吸二手煙會導致成人肺癌、成人心臟病和兒童肺部疾病的知曉率從2010年低于25%逐步提高到60%以上。
4.煙草制品非法貿易得到有效遏制。始終保持煙草打假打私高壓態勢,有效控制煙草制品非法貿易量,力爭把非法卷煙占國內市場的比重控制在4%以內,繼續保持全球領先水平。
四、我國煙草控制的主要任務
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條件和未來趨勢,實現煙草控制目標,必須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任務。
(一)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
1.健全公共場所禁煙法律法規。評估我國公共場所控煙法律法規的實施成效,研究制定全國性公共場所禁煙法律規定。推動地方加快公共場所禁煙立法進程,制定出臺公共場所禁煙法規。修訂完善部門控煙規章和措施,加快構建多部門綜合控煙政策體系。
2.加大公共場所禁煙執法力度。按照“主體明確、權責清晰、監督有力、運行高效”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共場所禁煙法律法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探索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水平,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鼓勵民間組織、輿論媒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實行違規投訴舉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共場所禁煙監督檢查力度。
3.加快無煙環境創建步伐。全面啟動無煙環境創建工程,率先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無煙辦公樓。不斷擴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覆蓋范圍,努力實現大型活動無煙,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煙。
專欄6:無煙環境創建工程
1.創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
發揮衛生部門示范帶頭作用,全面貫徹落實衛生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決定》,鞏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創建成果,實現全國所有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禁煙。
2.創建無煙學校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在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及托幼機構室內及校園全面禁煙,高等學校教學區、辦公區、圖書館等場所室內全面禁煙。
3.創建無煙辦公樓
開展“無煙機關”、“無煙企業”、“無煙單位”創建活動,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室內場所全面禁煙。
4.大型活動實現無煙
將大型運動會、體育賽事、博覽會(展覽會)等活動辦成無煙活動。
(二)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1.積極營造全社會參與的控煙氛圍。廣泛調動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等各方力量,精心制作影像、音頻、文字、圖片等各類材料,寬領域、全覆蓋、多形式、高強度地加強宣傳教育,為推動全民控煙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撐和社會基礎。
2.進一步豐富控煙宣傳教育的內容與形式。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期刊、雜志、網絡等各種媒體,突出控煙主題,以警示煙草危害、轉變吸煙習俗為目標,有效提高社會公眾對吸煙危害健康的認識,著力培養不送煙、不敬煙、不吸煙的社會風氣,引導公眾減少消費需求,自覺遠離煙草。
3.強化控煙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針對重點潛在吸煙人群,要組織開展“預防青少年吸煙”、“女性遠離煙草”、“轉變吸煙習俗”等專項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各領域知名公眾人物的示范帶動作用,提高控煙宣傳教育的影響力。要強化對控煙宣傳教育工作的評估、考核和獎勵,保障控煙宣傳教育持久深入開展。
專欄7:控煙宣傳教育重點工程
1.預防青少年吸煙
編寫揭示煙草危害、預防青少年吸煙的宣傳教育讀本;拍攝以青少年為主要受眾的介紹煙草危害和禁止吸煙的科教電影;將控煙宣傳教育納入各級各類學校健康教育計劃;將煙草危害健康、戒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等知識納入相關教師培訓內容。
2.轉變吸煙習俗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學校、社區、街道等宣傳欄,廣泛播放或張貼“送煙等于送危害”等公益廣告,積極營造“不送煙、不敬煙、不吸煙”的社會風氣。
3.開展中國煙草控制大眾傳播活動
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有關控煙的大型活動和控煙宣傳報道作品征集評選活動,持續開展控煙公益講座。
(三)廣泛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1.廣泛禁止煙草廣告發布。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以及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禁止變相發布煙草廣告。進一步修訂完善《廣告法》和《煙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禁止發布煙草廣告媒介和場所的范圍擴大到互聯網、圖書、音像制品、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場所以及醫院和學校的建筑控制地帶、公共交通工具。
2.廣泛禁止煙草企業促銷和贊助行為。廣泛禁止煙草企業以支持慈善、公益、環保事業的名義,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它方式進行煙草促銷。電影和電視劇中不得出現煙草的品牌標識和相關內容,不得出現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吸煙鏡頭。禁止煙草企業采用任何虛假、誤導、欺騙手段或可能對煙草制品特性、健康影響、釋放物信息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推銷煙草制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企業冠名贊助活動。禁止采用直接或間接的獎勵手段鼓勵購買煙草制品。
(四)不斷強化卷煙包裝標識健康危害警示
1.加強卷煙包裝標識管理。全面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的實施效果,進一步改進卷煙包裝標識。制定警示作用更強的卷煙包裝標識樣本,嚴格卷煙包裝標識的審批和監管。嚴厲查處違反卷煙包裝標識規定的行為。
2.完善煙草危害警示內容和形式。嚴格執行卷煙包裝標識健康警語定期輪換使用規定。增加說明煙草危害健康具體后果的警語,并標明警告主體或依據,提高健康警語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實施《公約》“煙草制品的包裝和標簽”條款要求的健康危害警示。
3.提高健康危害警示效果。按照“大而明確、醒目和清晰”的要求,通過擴大警語占用面積、加大警語字體、增強顏色對比度等,切實提高煙草危害警示效果。逐步實施卷煙包裝印制戒煙服務熱線等相關信息,積極提供戒煙咨詢和幫助。
(五)切實加強煙草稅收、價格和收益管理
1.加強煙草制品稅收管理。按照“抑制煙草生產供應,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總體要求,嚴格煙草稅收征管,確保煙草企業依法按時足額納稅。規范地方政府行為,防止為片面追求地方高稅收對煙草企業采取不適當的鼓勵、支持和保護措施。
2.加強煙草制品價格管理。完善煙草制品價格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杠桿實現控煙目標。嚴格執行國家對煙草制品調撥價、批發價的統一管理,逐步加強對煙草制品零售價的指導力度,防止煙草經營主體利用價格手段促銷煙草制品和追求高額利潤。
3.加強煙草企業收益管理。嚴格控制煙草企業成本費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防止不合理開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堅持按第一類標準對國有煙草企業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加強對煙草企業稅后利潤的使用管理,防止煙草企業盲目擴大生產能力。
(六)建立完善煙草制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1.制訂煙草制品成分管制措施。加大煙草制品檢測力度,加強煙草控制科學和技術研究,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提出檢測煙草制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的方法、標準和程序,制訂符合我國實際的煙草制品成分管制措施。
2.加強煙草制品質量監督和檢測檢驗。加強煙草實驗室和煙草質檢中心建設,改進檢測檢驗方法,提升檢測檢驗水平。全面加強煙草制品所使用煙葉、輔助材料、添加劑等的質量監控,不斷擴大煙草制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的檢測范圍和檢測內容。
3.完善煙草制品信息披露制度。修訂煙草制品國家標準,研究煙草制品成分和燃燒釋放物,完善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的有關規定。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管,防止煙草企業發布虛假、誤導、欺騙性信息,維護社會公眾對煙草危害的知情權。
專欄8:煙草制品成分和釋放物信息檢測和數據庫建設工程
1.推動煙草實驗室能力建設
充分利用現有煙草檢驗檢測資源,促進國家級煙草質檢中心能力提升,加強對煙草制品中有害成分檢驗方法的研究,提升檢測技術水平。
2.加強國際技術交流
跟蹤煙草制品成分及釋放物管制方面的經驗及成果,組織實驗室和有關專家,積極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煙草實驗室網絡(TobLabNet)和第九條、第十條工作組的工作。
3.逐步建立煙草制品成分和釋放物信息披露數據庫
根據公約準則的建議,在技術允許的條件下,逐步披露煙草制品設計參數、組成成分和釋放物方面的信息。要求煙草制品生產商和進口商向政府逐步披露有關煙草制品的特點。根據披露政策要求,不斷更新和完善信息披露數據庫,打造信息披露支撐平臺,推動履約工作開展。
(七)有效打擊煙草制品非法貿易
1.鞏固完善聯合打假打私機制。加強煙草、公安、海關、司法、工商、質檢等部門協調配合和地區之間相互支持,共同打擊煙草制假、售假、走私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對收繳的走私煙、假煙實施銷毀,防止流入市場。加強國際及港澳特區合作,有效打擊跨國、跨境煙草制品非法貿易活動。
2.始終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堅持把“端窩點、斷源頭、破網絡、抓主犯”作為煙草打假的突出重點,持續加大打假工作力度,摧毀生產源頭制假能力,切斷制假原輔材料供應鏈,消除流通環節運輸分銷假煙網絡,加大對犯罪人員抓捕追刑力度,加強對零售市場的監管,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草制品非法貿易量。
3.有效提高打假打私能力和水平。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手段,健全情報網絡,完善舉報制度,拓寬案件來源。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營造良好執法環境,提高涉煙刑事案件辦理質量。加強煙草專賣執法隊伍建設,開展專賣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提高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專欄9:打擊煙草制品非法貿易工作重點
1.打擊生產源頭制假活動
堅持把打擊假煙生產源頭作為煙草打假的重中之重,鞏固和擴大制假重災區打假成果,密切關注制假活動新動向,嚴防制假轉移擴散。
2.打擊制假原輔材料供應鏈
適時組織開展打擊非法經營煙葉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有效切斷制假窩點的煙葉來源。
3.打擊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
煙草、通信、公安、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有效加強對互聯網涉煙活動的監管和查處。
4.打擊利用物流運輸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
煙草、交通、郵政、民航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鐵路貨運站、汽運中轉站、機場、港口等運輸樞紐及高速公路的監管檢查力度,有效切斷非法煙草專賣品運輸通道。
(八)積極提供戒煙服務
1.健全戒煙服務體系。鼓勵醫院設立規范的戒煙門診,提供臨床戒煙服務。加強戒煙服務公共設施建設,建立覆蓋全國的戒煙門診協作網絡,加強合作交流,推動資源共享。建立免費的戒煙熱線,提供簡便可行的戒煙建議和各種戒煙服務信息。
2.提高戒煙服務能力。完善臨床戒煙指南,編制戒煙培訓教材,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戒煙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促進戒煙服務的專業化、規范化。支持開展戒煙藥物和戒煙技術研究開發并推廣應用。
3.加強戒煙服務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戒煙服務進行統籌規劃和監督管理。逐步探索實行戒煙服務產品和服務準入管理。
專欄10:提升戒煙服務能力重點專項
1.編制中國臨床戒煙指南
根據國內外實踐和科學證據,編寫和發布中國臨床戒煙指南,指導臨床醫務工作者開展戒煙實踐。
2.全面開展戒煙知識培訓
編寫標準化戒煙培訓教材,全面開展對醫務人員的戒煙知識培訓,提高戒煙服務質量和水平。
3.建立戒煙門診和戒煙熱線協作網絡
建立“覆蓋廣泛、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協調互動”的戒煙門診協作網絡,制定并推廣戒煙門診操作規范,建立免費戒煙熱線網絡。
(九)加快建設煙草監測監控信息系統
1.建立煙草流行監測信息系統。借鑒國際標準和做法,建立統一、規范、權威的煙草流行監測體系,開展專項調查和研究,在居民健康調查項目中,增加煙草使用情況的調查內容。準確掌握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群吸煙率狀況,充分了解煙草消費的人口特征和行為心理特征,科學預測煙草流行變化趨勢、消費模式、影響因素及后果,加強煙草危害研究,為制定煙草控制政策、評估煙草控制效果提供系統全面、準確可靠的信息支撐。
2.完善煙草制品生產銷售監測體系。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在煙草制品包裝上印制信息識別代碼,實現全過程、全方位跟蹤和監控。建立煙草制品生產流通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系統,準確把握煙草市場需求和供應動態,有效監測煙草制品生產、銷售行為。
專欄11:煙草流行監測專項實施計劃
1.建立國家及省級煙草流行監測體系
爭取2013年底,初步建立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煙草流行監測體系。
2.組織煙草流行監測專業培訓
全面組織對監測體系人員的專業培訓。
3.開展煙草流行情況調查
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抽取樣本,全面開展煙草流行專項調查。
4.開發和應用監測結果
分析整理監測結果,將監測結果廣泛應用于學術研究、輿論宣傳、社會監督和政策評價,向決策部門提交控煙工作進展報告,并向社會公眾廣泛傳播。
五、保障措施
本規劃是我國煙草控制工作的行動綱領。要采取切實有力的保障措施,探索體制機制創新,確保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實現規劃目標。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1.加強履約機制建設。要充分發揮履約工作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要針對我國煙草控制工作的新形勢、新挑戰、新任務,進一步完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協調機制。要加強履約成員單位隊伍建設,培養、充實專門人才,保證控煙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2.進一步強化控煙職責。要充分認識加強煙草控制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將煙草控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部門重點工作。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實施步驟,推進控煙工作。同時要積極引導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廣大公眾參與煙草控制,創造良好控煙環境。
(二)加大控煙工作的投入力度
1.建立煙草控制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支持煙草控制工作,確保政府在煙草控制工作中的主導地位。要鼓勵社會資金支持控煙工作,開辟多渠道資金來源,建立多元化的煙草控制投入機制。
2.保障重點任務和基礎性工作的開展。要提高煙草控制資金的使用效益,嚴格執行財經制度,重點支持無煙環境創建、控煙宣傳教育、打擊煙草制品非法貿易、提升戒煙服務能力、煙草制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等重點專項工程。要加強煙草控制基礎性工作的投入,重點加強煙草流行監測信息系統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煙草控制政策效果評估等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煙草行業管理工作
1.加強卷煙和煙葉生產總量控制。要合理確定煙葉和卷煙生產計劃指標,嚴格按照計劃組織煙葉收購和卷煙生產,嚴肅查處違反計劃管理的生產經營行為。
2.嚴格實施煙草專賣和許可證制度。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銷售、進出口業務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運輸煙草專賣品必須依法取得準運證。要加強對卷煙銷售市場的監督檢查,堅決取締無證經營。
3.加大煙草產業結構調整力度。要繼續推進煙草行業改革,壓縮煙草企業和卷煙品牌數量,控制新增投資和生產能力。鼓勵煙葉產區發展煙葉替代作物,壓縮煙葉種植區域,努力為轉產煙農提供切實可行的支持和幫助。要努力降低地方財政對煙草產業的依賴度,嚴格限制各種鼓勵煙草發展的扶持政策,促進煙草產業轉型發展。
(四)加強控煙工作交流與合作
1.積極參與煙草控制國際事務。積極參加《公約》締約方會議和相關國際會議,更加有效地參與煙草控制政策、規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全球性、區域性煙草控制合作。
2.加強國內煙草控制協作交流。促進政府部門、科研教育、醫療衛生、新聞媒體、社會組織等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加強與港澳特區在煙草控制方面的合作與交流,不斷總結煙草控制經驗,持續改進煙草控制措施,全面推進煙草控制工作。
六、規劃實施
本規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外交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煙草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規劃宣傳貫徹工作,加強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及時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各地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分解目標任務,落實相關配套措施,積極推進本地區煙草控制工作。
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引導公眾參與煙草控制活動。相關研究機構要充分發揮煙草控制監測網絡的作用,加強信息搜集和分析,協同推進規劃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