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
現將納稅人資產重組中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原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新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
二、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查納稅人資產重組相關資料,核實原納稅人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見附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一式三份,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留存一份,交納稅人一份,傳遞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一份。
三、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將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傳遞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與納稅人報送資料進行認真核對,對原納稅人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確認無誤后,允許新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
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doc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n12183751.files/n12183752.doc
國家稅務總局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產重組進項留抵稅額轉移單
(編號:XXX縣(市、區)國稅資產重組留抵通知XX號)
原納稅人名稱
原納稅人工商執照登記號
原納稅人識別號
原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間 年 月
新納稅人名稱
新納稅人工商執照登記號
新納稅人識別號
新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間 年 月
原納稅人最后一次增值稅納稅申報所屬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批準注銷稅務
登記時間 年 月 日
尚未抵扣的留抵
進項稅額 經審核,該納稅人在我局注銷時,有尚未抵扣的進項留抵稅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元。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稅務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貨物和勞務稅科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局長意見:
(局章)
年 月 日
注:1、原納稅人是指資產重組行為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出的納稅人,新納稅人是指資產重組行為中承接原納稅人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的納稅人。
2、本表由原納稅人稅務機關填寫并蓋章確認,一式三份。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新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新納稅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