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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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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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廳應急〔2013〕1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指導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及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制定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3年1月5日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急預案框架指南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工作原則
1.3編制依據
列出主要依據或參照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根據駐在轄區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處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范圍。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小組與職責
明確本單位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按照各處(科、室)工作職能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處(科、室)應急工作職責,做到職責明確、反應快速、工作有序。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應急組織機構可包括所屬監察分局。
2.2事故現場工作組(督導組)職責
事故現場工作組(督導組)是按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故現場的臨時工作機構。明確事故現場工作組(督導組)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3.信息處置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本單位與上級部門、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企業之間的事故信息接收與報告程序、時限、內容、方式、途徑以及需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信息跟蹤要求等(可用事故信息報告程序框圖的形式來描述)。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明確發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對應啟動的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等級要做到相互銜接。
4.2響應程序
明確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工作流程和具體內容,包括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參與事故調查核實與跟蹤取證,協調專家組、調動應急救援隊伍與開展技術指導,提供應急救援裝備信息等內容。
4.3應急結束
明確現場應急處置終止的條件、程序和要求。
4.4總結評估
對本單位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重點在應急響應、事故現場處置方面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措施。
5.應急保障
5.1通信信息保障
明確本單位各處(科、室)、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應急值守電話等聯系方式,有條件的單位應提供網絡或應急平臺通信保障方式,確保信息暢通。
5.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轄區內可調用的礦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基本信息和調動程序等內容。
5.3應急專家保障
明確參加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專家名單、專業特長和聯系方式等信息。
5.4應急裝備保障
根據事故類型和工作需要,明確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可以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內容。
5.5 應急經費保障
結合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明確本單位應急工作經費的支出程序及所屬支出項目等。
5.6 應急后勤保障
明確本單位應急處置工作中負責提供后勤保障的處(科、室)及保障內容。
6.預案管理
6.1預案演練
明確本應急預案演練方式和具體要求。
6.2預案修訂
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部門和具體要求。
6.3 預案備案
明確本應急預案上報備案的部門。
6.4預案實施
明確本應急預案生效時間。
7.附件
7.1轄區內煤礦不同類型事故處置要點
7.2轄區內煤礦分布情況及通訊方式
7.3轄區內所有煤礦簡況(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應急預案可不含此項)